行者乙:http://fgj.changde.gov.cn/art/2017/8/16/art_27434_1119419.html常德市规划局办公室2011年10月10日印发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回到原帖上面的通知是个靶子,它是某些人手头的尚方宝剑,所谓法律依据,官网出处。
忧虑的法师:我草,你600元就能养家糊口,为什么要3000工资?你是猴子派来的逗比么?农民种5亩地就够吃饭了,为什么要辛辛苦苦种10亩?开发商就是来赚钱的啊,我能赚7000为什么只赚你1000?我又不是做慈善!你要你觉得开发商只要赚1000就够了,你就...回到原帖不管你是谁家的鹰犬,看清楚了:你的主人给你开多少工资不取决于你的谋生成本,取决于你做什么事情,假如你每天要打一针脑残灵花1万元,这笔费用你的主子是不会管的。你家种5亩地够吃饭,辛辛苦苦多种5亩是为了换点钱攒起来让你穿衣、读书、买房。开发商不是来赚钱的,是政府拿来当枪使收业主们的钱的。你不能赚7000,更赚不到我一毛钱,你哪来的钱做慈善?别做梦了!开发商赚多少和我的工资没半毛钱关系,我不为开发商工作,不拿开发商的工资,和他们的成本没关系。倒是你的工资可能是开发商成本的组成部分,开发商不会因为你不要工资而降价,你在开发商眼里是什么角色自己心里没谱?!
忧虑的法师:说的好像企业就不是中国的,企业就是吸血鬼就该死,你是什么年代的老古董了?不懂经济政治就别出来BB了,和你说话真没意思,说不过就人身攻击,有空多回家看看书。企业,开发商,物业,业主都是中国组成的一部分,为什么要帮业主打压开发商,企业,物业?你...回到原帖现在给你免费补课,看仔细了:我没提到过“企业”、“吸血鬼”、“该死”,“企业就不是中国的”你想表达什么意思?“什么年代的老古董”你是怎么联想到的?“企业,开发商,物业,业主”你把这几个词排在一起是学谁的,用的什么分类标准?你知道概念的内涵不?“帮业主打压开发商,企业,物业”是你的意思?不要栽给别人。你是怎么联想到“金贵、税、养活人、创造价值”的?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这就是你看书多的结果?刚才在其他帖子里看到一句话,怎么感觉象在描述你呢?太合适了,“蠢得窝牛屎”
晚风拂柳:《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自己去翻,一定要结合你的购房合同一起看。以你的智商还想在这把水搅混,颠倒黑白?业主已经为开发商的成本费用利润(包括地下车位的建设)都买了单,在地下车位的使用权拿回来之前,无车业主没使用权,拿回来后有了使用权,这使用权可以货币化变成受益,在前面的帖子里已经描述过。前后对比,明明是增加了可以货币化的使用权,你偏说被其他业主侵害权益。你是真的“蠢得窝牛屎”还是想愚弄老百姓?建党之初,先烈们就预想到赤旗的天下,当年那些反动腐朽势力怎么会料到。你就等着发抖吧,此贴为证。明天建军节
你的说法等于是买房子强行搭售了车位,如果是老两口买房,不需要用车位,但是他们出了车位的钱,车位又是给别人在用,这不是侵害了他们的利益吗?
我在帖子里说了很多次,你的合理诉求应该...回到原帖
晚风拂柳:《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自己去翻,一定要结合你的购房合同一起看。让你尽情施展就这表现?!论据没有、推理过程没有。这点你学开发商还是学得很象的,没完工就想交差,烂尾楼推给谁呢?你可以补充一下论证过程,提醒你一点: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的合同中霸王条款是无效的。
你的说法等于是买房子强行搭售了车位,如果是老两口买房,不需要用车位,但是他们出了车位的钱,车位又是给别人在用,这不是侵害了他们的利益吗?
我在帖子里说了很多次,你的合理诉求应该...回到原帖
晚风拂柳:你字都认不全,还有脸发帖?字认不全是可以发帖的,用认得的字就行,和有没有脸没关系,你能认全哪些字?你不照样在发帖?你的观点不成立,是混淆视听歪曲事实,已经被我批驳过了。实际上所有业主已经为车位买单(不服你就晒账本),开发商抢走车位的使用权想再卖一次。拿回车位使用权后,不需要车位的业主可以货币化出让该使用权拿到钱,或者购买部分使用权用于停车,选择权在他手里。具体方法在前面的帖子里描述得很清楚了。
我要降低房价是为开发商站台了?我的观点是不需要车位的业主不应该为车位买单。这都看不懂,你不是坏就是蠢,当然也可能是没读过书不认识字。回到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