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1日,在汉寿县太子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本人驾车沿金牛路由东往西正常行驶缓行通过康尔佳路口(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快到达对面人行道时,被右侧来的小车高速行驶(安全气囊都爆出了)撞击至对面行车道,导致两车严重损坏及我车副驾驶受伤。但太子庙交警队判责结果是:我车让主要责任(原因就是未让右侧的车辆先行)对方车次要责任(说法就是不规范行车,不文明行车)。
1.经常发生事故的十字路口为什么一直没有红绿灯?而且交警告诉我都是主道。 2.太子庙交警王进给我解释判责结果时一直强调我未让右侧车辆先行,并拿着交通法给我看,并再三要求我签字了再说。交通法第52条规定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让右方来的车先行,但是这是有前提条件的,并不是代表右边过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就不用承担主要责任,就有优先权。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没有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那么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正常直行,行驶到过中线快到对面人行道时突然发现右边路口有高速行驶的车辆过来,本车此时已经来不及躲让而相撞,如果本车没有违规行为,对方就应该是全部责任。而太子庙交警王进出的认定书(经领导批准)说本车占主责,对方车辆超速20%以上通过路口就用了不文明、不规范行车表达,并一再拿着交通法告诉我就是这样规定的,我不知道他们对交通法的理解居然只是字面意思,让我刮目相看!网上看了很多实例,我正常行驶,对方违规行驶撞了我,难道还是我的错?还请你们不要把交通法当成你们胡乱判责的理由,还请真正理解交通法的含义! 3.判责结果一出来交警王进就一直诱导车主签字再说,签字再得议。都没有给个合理的解释我为什么签字?签字了就表示同意认定书了,我还复议什么? 4.交警在未经过车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联系修理厂将车拖离现场,不问他们也不告知车主车在哪。试问这是扣车吗?就算是扣车也得告诉车主车在哪吧,也需要提前告知吧,也要给个理由吧,我想问一下,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特权?还是有什么利益的指引,值得车主们去思考! 5.一直问交警可不可以拖走自己的车,说随时可以,但事实是找到了车,还要王进交警通知且还要等上班了再说,上班了打电话都不接,打了他们领导电话后就接得快了。 6.我们理论事故判责时,声音大点说我们扰乱执法,碰一下桌子说信不信把我们关起来。事故认定书都不能给一个说服别人的理由,还要威胁我们?交警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 7.周六发生事故,找到王进交警说叫我们周一来,周一来了说很忙,要我们周二或周三来,周三通知我去签判责结果,周四过去一看事故认定书上的日期居然是周日的日期,2个多小时的坐车单边路让我来回跑,这就是交警为人民服务? 现严重投诉太子庙交警的这种事故处理态度,并要求相关部门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和满意的答复。 |
|
1楼#
发布于:2018-08-23 15:59
帖内置顶 – 汉寿县县长热线 – 2018-08-23 16:49
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汉寿县境内的十字路口有若干,因我县的财力有限,并未在每个十字路口都安装红绿灯。作为驾驶员要把安全行车时刻装在心中,不能把发生交通事故归因于没有安装红绿灯。 二、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以事实作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你的车辆行至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故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责任划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办案民警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太子庙交警中队签字送达,因你拒签,注明后将认定书送达,并告知“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市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没有诱导你签字。 四、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征求你的意见,是你自己联系拖车还是由交警联系拖车,你表示你联系不到拖车司机,同意由办案民警联系拖车。办案民警联系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移至汉寿县县政府指定的华旺停车场后,将停车地点告诉你。 五、你到华旺停车场拖车时,华旺管车员打电话给办案民警,办案民警要华旺管车员确认车主身份后(看身份证)就让你把车拖走了,没说过要等上班后再说,不存在打电话不接。 六、你及你家属在办案民警办公室大吵大闹,打桌拍椅,不是如你在贴子中说的“声音大点,碰一下桌子”,严重影响了办案民警正常的办公秩序,当时办案民警对你及你家属提出了口头警告。 七、你所发生的事故时间为周六,第二周周一你来中队要求处理时恰遇办案民警在给上周两起事故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故告知投诉人不必等了,可改日再来,并非周一推周二,周二推周三、周三推周四。 综上所述:太子庙交警中队在办理投诉人投诉的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没有偏袒本地事故车辆的事实。 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8月23日 |
|
2楼#
发布于:2018-08-20 08:43
帖内置顶 – 汉寿县县长热线 – 2018-08-20 08:44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收悉,处理结果将及时予以回复,敬请关注!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汉寿县县长热线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
|
3楼#
发布于:2018-08-26 14:06
交警大队的回复本人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汉寿县境内的十字路口有若干,因我县的财力有限,并未在每个十字路口都安装红绿灯。作为驾驶员要把安全行车时刻装在心中,不能把发生交通事故归因于没有安装红绿灯。 (经常发生事故的路口装个红绿灯不应该?是因为财力不够?交警加点班就回来了。我在路口正常行驶被对方高速行驶撞了,真的是因为我没有把安全装在心中,我正常行驶你们说我主责,那我肯定找交警,这有错?)) 二、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以事实作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你的车辆行至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故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责任划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以你们对交通法的套用,哪个事故都可以套?但你要看适不适合套用?我正常行驶,对方高速行驶,请问我怎么让?我来得及让吗?交通法的正常理解在哪?为什么对方在路口的超速行驶就被你们交警理解为不文明不规范行车?我的正常行驶理解为没有让对方?究竟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在哪你们不清楚?还要我来和你们争辩?)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办案民警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太子庙交警中队签字送达,因你拒签,注明后将认定书送达,并告知“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市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没有诱导你签字。 (认定书出来后是通知了,但我到现场为什么都不解释合理一下也不给我看一下就要求我签字了再说,这不是诱导是什么?都没有给个合理的解释我当然拒签,并老是拿着交通法给我看,让右车行驶就推翻了一切别的理由是吧?这就是你们对交通法的理解?) 四、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征求你的意见,是你自己联系拖车还是由交警联系拖车,你表示你联系不到拖车司机,同意由办案民警联系拖车。办案民警联系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移至汉寿县县政府指定的华旺停车场后,将停车地点告诉你。 (首先我申明办案民警并没有征得我的同意,也没有解释过什么就把车拉走了。指不指定我不管,就是这个事我就不知道,我也找了好久才找到。这是什么行为?为什么不能解释清楚?) 五、你到华旺停车场拖车时,华旺管车员打电话给办案民警,办案民警要华旺管车员确认车主身份后(看身份证)就让你把车拖走了,没说过要等上班后再说,不存在打电话不接。 (我到停车厂后,停车厂管理说我交警王进给打电话说一下,但正是下班,王进就很明确的跟我说等他上班了再说,上班了我再打了几个电话也不接,直到我给他们中队长打了一个电话后就接得飞快,这是个什么意思?) 六、你及你家属在办案民警办公室大吵大闹,打桌拍椅,不是如你在贴子中说的“声音大点,碰一下桌子”,严重影响了办案民警正常的办公秩序,当时办案民警对你及你家属提出了口头警告。 (信不信我把你们关起来,这样的话只是警告,没有威胁的口气?说话声音大点,就算我是拍一下桌子,那是我不服,我情绪激动,这样也触犯了刑法?是因为你们处理的不合理,你们没有影响我们公民的正常生活?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我们跑了多少回了?你以为就住你们隔壁走路就到了是吧?王进民警还说怀疑我的驾驶证是假的?随口就给我污蔑了,这是什么行为?就你们懂交通法,但你要给车主解释得合情合理才行是吧?交通法是你们怎么认为都可以吗?) 七、你所发生的事故时间为周六,第二周周一你来中队要求处理时恰遇办案民警在给上周两起事故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故告知投诉人不必等了,可改日再来,并非周一推周二,周二推周三、周三推周四。 (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认定书上的判责日期是周日?最终给我拒签认定书的日期是周几了?为什么判好了也不给我们,也不解释清楚?这中间我又去了几次?这是什么意思?要我们去玩的是吧?) 综上所述:太子庙交警中队在办理投诉人投诉的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没有偏袒本地事故车辆的事实。 (请问我正常行驶通过路口,对方超速行驶撞了我,还是我的主要责任?依据在哪?套用的交通法吗?你们去随便问一下正常的人,这合理吗?让右行驶的前提条件都没有弄清楚就随便套用?是哪个先违规了不清楚,不直观吗?对方那么快的速度冲过来,我想请问一下怎么让?你们能让得了吗?把我都撞到对面马路了,对方的车都竖的变横了,而且都没有刹车痕迹,这还是因为我没有让对方?下次可以请有关媒体向你们了解一下你们对交通法的理解和对事故处理的心得。) |
|
4楼#
发布于:2018-08-23 15:59
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汉寿县境内的十字路口有若干,因我县的财力有限,并未在每个十字路口都安装红绿灯。作为驾驶员要把安全行车时刻装在心中,不能把发生交通事故归因于没有安装红绿灯。 二、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以事实作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你的车辆行至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故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责任划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办案民警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太子庙交警中队签字送达,因你拒签,注明后将认定书送达,并告知“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市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没有诱导你签字。 四、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征求你的意见,是你自己联系拖车还是由交警联系拖车,你表示你联系不到拖车司机,同意由办案民警联系拖车。办案民警联系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移至汉寿县县政府指定的华旺停车场后,将停车地点告诉你。 五、你到华旺停车场拖车时,华旺管车员打电话给办案民警,办案民警要华旺管车员确认车主身份后(看身份证)就让你把车拖走了,没说过要等上班后再说,不存在打电话不接。 六、你及你家属在办案民警办公室大吵大闹,打桌拍椅,不是如你在贴子中说的“声音大点,碰一下桌子”,严重影响了办案民警正常的办公秩序,当时办案民警对你及你家属提出了口头警告。 七、你所发生的事故时间为周六,第二周周一你来中队要求处理时恰遇办案民警在给上周两起事故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故告知投诉人不必等了,可改日再来,并非周一推周二,周二推周三、周三推周四。 综上所述:太子庙交警中队在办理投诉人投诉的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没有偏袒本地事故车辆的事实。 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8月23日 |
|
5楼#
发布于:2018-08-20 22:42
|
|
6楼#
发布于:2018-08-20 22:34
右边的车把别人撞飞了,撞死了,那你说对方正常行驶的车是不该飞?人是不是该死?那右边的车是不是可以乱搞?
|
|
7楼#
发布于:2018-08-20 22:25
右侧先行是有前提条件的,不是我隔1公里就要让他!(我只是打个比方)不是光理解字面意思?门都撞废了,轮子都撞趴了还不超速?不超速能把自己车横的变成竖的?不超速刹车就能搞定,他没事撞车玩是吧?还要多少证据?在路口我不知道你对超速的理解是多少?
|
|
8楼#
发布于:2018-08-20 13:00
|
|
10楼#
发布于:2018-08-20 08:59
|
|
11楼#
发布于:2018-08-20 08:43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收悉,处理结果将及时予以回复,敬请关注!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汉寿县县长热线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
|
12楼#
发布于:2018-08-20 07:32
其实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路口为什么没有红绿灯?又不是第一次出事故,相关部门值得深思!
|
|
13楼#
发布于:2018-08-19 23:48
我认为本次交通事故的最主要的问题是路口为什么没有红绿灯?出了那么多交通事故交通部门不知道?还要任由其发生?没有资金?没这个必要装?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不得而知?值得相关部门深思,人民群众深思!非得要媒体曝光了才改善吗?有时候就是因为没有红绿灯导致了更多财产的损失和生命的逝去,装个红绿灯是得要多少钱啊?这么多次事故的损失还买不了一个红绿灯?
|
|
14楼#
发布于:2018-08-19 23:21
|
|
15楼#
发布于:2018-08-19 23:19
|
|
16楼#
发布于:2018-08-19 23:06
|
|
17楼#
发布于:2018-08-19 23:04
|
|
18楼#
发布于:2018-08-19 11:41
|
|
21楼#
发布于:2018-08-19 09:56
他撞的你,还要你以他们套用的交通规则要你负主责,交通规则没错但有些看你是不是应该套用这条,这种没天理的事毫无疑问在这种乱搞的人手里发生过多次。他们自己对事理都辨析不清,是“没让”还是“对方撞你”辨析不清楚,看现场情况实际是一目了解的,你有超速、你有抢道吗,如果没有,这个事故的定义就是他撞你这么简单。
复议没用的话,你想“翻案”的话,你就把行车记录仪的资料想办法修复,我就不信这种客观真实的记录还驳不过他们带有主观色彩的事故认定,要不就只打行政官司。 |
|
22楼#
发布于:2018-08-19 09:45
|
|
24楼#
发布于:2018-08-19 08:15
可以根据对方车辆受损的情况申请鉴定得出对方碰撞时的车速
|
|
25楼#
发布于:2018-08-19 08:13
告诉你 一关键是现场图要真实符合,二,要求确认对方在路口通过时超速 三,事故鉴定书下来可以向上一级交警提出申请复议,
|
|
26楼#
发布于:2018-08-19 00:38
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没有经验,不懂套路!套路太深了,套路是一环扣一环,就等你往坑里跳!据说复议也只是走个过场,纯摆设,没几个成功的!表面上,申诉途径多,事实上,申诉全都无结果!难道是人民群众都无理取闹,没事找事来玩?值得深思!都要根据事实说话,不要老是讲什么理论上!太子庙交警都不用给别人解释清楚的,因为他没有足够的理由来解释我的反驳,就认为我是无理取闹,反正他说了算!
|
|
27楼#
发布于:2018-08-19 00:18
|
|
28楼#
发布于:2018-08-19 00:14
|
|
29楼#
发布于:2018-08-19 00:13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