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楼#
发布于:2018-08-1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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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18-08-19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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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8-08-19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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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18-08-19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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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8-08-19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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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18-08-19 23:48
我认为本次交通事故的最主要的问题是路口为什么没有红绿灯?出了那么多交通事故交通部门不知道?还要任由其发生?没有资金?没这个必要装?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不得而知?值得相关部门深思,人民群众深思!非得要媒体曝光了才改善吗?有时候就是因为没有红绿灯导致了更多财产的损失和生命的逝去,装个红绿灯是得要多少钱啊?这么多次事故的损失还买不了一个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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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18-08-20 07:32
其实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路口为什么没有红绿灯?又不是第一次出事故,相关部门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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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18-08-20 08:43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收悉,处理结果将及时予以回复,敬请关注!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汉寿县县长热线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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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18-08-20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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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18-08-2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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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布于:2018-08-20 22:25
右侧先行是有前提条件的,不是我隔1公里就要让他!(我只是打个比方)不是光理解字面意思?门都撞废了,轮子都撞趴了还不超速?不超速能把自己车横的变成竖的?不超速刹车就能搞定,他没事撞车玩是吧?还要多少证据?在路口我不知道你对超速的理解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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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布于:2018-08-20 22:34
右边的车把别人撞飞了,撞死了,那你说对方正常行驶的车是不该飞?人是不是该死?那右边的车是不是可以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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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布于:2018-08-20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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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布于:2018-08-23 15:59
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汉寿县境内的十字路口有若干,因我县的财力有限,并未在每个十字路口都安装红绿灯。作为驾驶员要把安全行车时刻装在心中,不能把发生交通事故归因于没有安装红绿灯。 二、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以事实作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你的车辆行至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故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责任划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办案民警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太子庙交警中队签字送达,因你拒签,注明后将认定书送达,并告知“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市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没有诱导你签字。 四、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征求你的意见,是你自己联系拖车还是由交警联系拖车,你表示你联系不到拖车司机,同意由办案民警联系拖车。办案民警联系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移至汉寿县县政府指定的华旺停车场后,将停车地点告诉你。 五、你到华旺停车场拖车时,华旺管车员打电话给办案民警,办案民警要华旺管车员确认车主身份后(看身份证)就让你把车拖走了,没说过要等上班后再说,不存在打电话不接。 六、你及你家属在办案民警办公室大吵大闹,打桌拍椅,不是如你在贴子中说的“声音大点,碰一下桌子”,严重影响了办案民警正常的办公秩序,当时办案民警对你及你家属提出了口头警告。 七、你所发生的事故时间为周六,第二周周一你来中队要求处理时恰遇办案民警在给上周两起事故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故告知投诉人不必等了,可改日再来,并非周一推周二,周二推周三、周三推周四。 综上所述:太子庙交警中队在办理投诉人投诉的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没有偏袒本地事故车辆的事实。 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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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布于:2018-08-26 14:06
交警大队的回复本人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汉寿县境内的十字路口有若干,因我县的财力有限,并未在每个十字路口都安装红绿灯。作为驾驶员要把安全行车时刻装在心中,不能把发生交通事故归因于没有安装红绿灯。 (经常发生事故的路口装个红绿灯不应该?是因为财力不够?交警加点班就回来了。我在路口正常行驶被对方高速行驶撞了,真的是因为我没有把安全装在心中,我正常行驶你们说我主责,那我肯定找交警,这有错?)) 二、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以事实作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你的车辆行至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故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责任划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以你们对交通法的套用,哪个事故都可以套?但你要看适不适合套用?我正常行驶,对方高速行驶,请问我怎么让?我来得及让吗?交通法的正常理解在哪?为什么对方在路口的超速行驶就被你们交警理解为不文明不规范行车?我的正常行驶理解为没有让对方?究竟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在哪你们不清楚?还要我来和你们争辩?)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办案民警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太子庙交警中队签字送达,因你拒签,注明后将认定书送达,并告知“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市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没有诱导你签字。 (认定书出来后是通知了,但我到现场为什么都不解释合理一下也不给我看一下就要求我签字了再说,这不是诱导是什么?都没有给个合理的解释我当然拒签,并老是拿着交通法给我看,让右车行驶就推翻了一切别的理由是吧?这就是你们对交通法的理解?) 四、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征求你的意见,是你自己联系拖车还是由交警联系拖车,你表示你联系不到拖车司机,同意由办案民警联系拖车。办案民警联系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移至汉寿县县政府指定的华旺停车场后,将停车地点告诉你。 (首先我申明办案民警并没有征得我的同意,也没有解释过什么就把车拉走了。指不指定我不管,就是这个事我就不知道,我也找了好久才找到。这是什么行为?为什么不能解释清楚?) 五、你到华旺停车场拖车时,华旺管车员打电话给办案民警,办案民警要华旺管车员确认车主身份后(看身份证)就让你把车拖走了,没说过要等上班后再说,不存在打电话不接。 (我到停车厂后,停车厂管理说我交警王进给打电话说一下,但正是下班,王进就很明确的跟我说等他上班了再说,上班了我再打了几个电话也不接,直到我给他们中队长打了一个电话后就接得飞快,这是个什么意思?) 六、你及你家属在办案民警办公室大吵大闹,打桌拍椅,不是如你在贴子中说的“声音大点,碰一下桌子”,严重影响了办案民警正常的办公秩序,当时办案民警对你及你家属提出了口头警告。 (信不信我把你们关起来,这样的话只是警告,没有威胁的口气?说话声音大点,就算我是拍一下桌子,那是我不服,我情绪激动,这样也触犯了刑法?是因为你们处理的不合理,你们没有影响我们公民的正常生活?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我们跑了多少回了?你以为就住你们隔壁走路就到了是吧?王进民警还说怀疑我的驾驶证是假的?随口就给我污蔑了,这是什么行为?就你们懂交通法,但你要给车主解释得合情合理才行是吧?交通法是你们怎么认为都可以吗?) 七、你所发生的事故时间为周六,第二周周一你来中队要求处理时恰遇办案民警在给上周两起事故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故告知投诉人不必等了,可改日再来,并非周一推周二,周二推周三、周三推周四。 (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认定书上的判责日期是周日?最终给我拒签认定书的日期是周几了?为什么判好了也不给我们,也不解释清楚?这中间我又去了几次?这是什么意思?要我们去玩的是吧?) 综上所述:太子庙交警中队在办理投诉人投诉的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没有偏袒本地事故车辆的事实。 (请问我正常行驶通过路口,对方超速行驶撞了我,还是我的主要责任?依据在哪?套用的交通法吗?你们去随便问一下正常的人,这合理吗?让右行驶的前提条件都没有弄清楚就随便套用?是哪个先违规了不清楚,不直观吗?对方那么快的速度冲过来,我想请问一下怎么让?你们能让得了吗?把我都撞到对面马路了,对方的车都竖的变横了,而且都没有刹车痕迹,这还是因为我没有让对方?下次可以请有关媒体向你们了解一下你们对交通法的理解和对事故处理的心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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