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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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桃源县漆河镇枫岭村观山岭的道路加宽硬化工程应叫停 [受理中]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9-02-09 16:40扫一扫,手机看帖
仅八九户少半个组的路,要修4.5米宽也就算了,居然搞强毁强占,一而再,再而三。强毁的案件还没处理,又要强占;强占的案件没处理,还要继续施工。
再说,相邻的十一组卸甲溶涉及三个组几十个户连一寸长二指宽的土路都没有,这里八九户人却要建成4.5米宽双车道的高等级水泥路,(而外面十一组两组共用的主路也才三米宽)。公共资源配置极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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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县长热线 02-09 16:40:21 受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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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县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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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2-14 17:39
帖内置顶  –    –  2019-02-15 09:16
    关于骑白马的农民所投诉的漆河镇枫岭村观山岭的道路加宽硬化工程应叫停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该网友反映的观山岭所修道路,是小苏10组部分村民自发筹资所建。因此条道路路基狭窄,路面不平整,周边居民出行极不便利,故自发组织修建此条道路。在修路过程中与向炎光因砍树和挖土产生了相关纠纷问题,与2019年2月2日村支两委组织双方调解,在向炎光的兄长胡新科,其姐向红英的支持下达成协议。由于修路每户需筹资500元,且所砍的向炎光四棵松树及几株杂树以及所挖的土价值相当,故两者相抵,向炎光不再筹资修路经费500元。
 
                                                                                             漆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
天涯海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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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2-09 20:00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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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2-09 21:20
桃源县漆河镇枫岭村小苏观山岭的道路加宽硬化工程应全面叫停
桃源县漆河镇枫岭村小苏观山岭的道路加宽硬化工程应全面叫停
[骑白马的农民于2019-02-09 21:39编辑了帖子]
cdniha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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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02-10 12:22
呵呵!你是挑灯看剑吗?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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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2-10 22:39
常德论坛管理员:请将标题修改为:
    桃源县漆河镇枫岭村观山岭的道路加宽硬化工程应叫停
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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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2-11 09:30
桃源县县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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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2-11 11:21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9年2月11日
桃源老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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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2-12 11:08
你真是缺德。公路宽点不好些吗?4.5米究竟有多浪费?3米宽的路已经很窄了。
常德市民8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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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2-12 14:41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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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2-12 23:07
桃源老江2:你真是缺德。公路宽点不好些吗?4.5米究竟有多浪费?3米宽的路已经很窄了。回到原帖
你是只知一不知二。
我是有法律政策依据的。
法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有争议的,维持原状。这次10组加宽硬化,约400米,分四段:第一段约150米,是11组的,有协议;第二段约100米,10组;第三段约20米,11组,不知情;第四段约130米,11组与10组有争议,10组人的说法“都是11组的”。
政策:25户以上公款硬化。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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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2-12 23:08
挑灯看剑
 挑灯看剑早就被人抢注了。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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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2-14 07:49
陬市柳叶大道占地,征地款分配组里争执不下,就先不发。
桃源县县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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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2-14 17:39
    关于骑白马的农民所投诉的漆河镇枫岭村观山岭的道路加宽硬化工程应叫停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该网友反映的观山岭所修道路,是小苏10组部分村民自发筹资所建。因此条道路路基狭窄,路面不平整,周边居民出行极不便利,故自发组织修建此条道路。在修路过程中与向炎光因砍树和挖土产生了相关纠纷问题,与2019年2月2日村支两委组织双方调解,在向炎光的兄长胡新科,其姐向红英的支持下达成协议。由于修路每户需筹资500元,且所砍的向炎光四棵松树及几株杂树以及所挖的土价值相当,故两者相抵,向炎光不再筹资修路经费500元。
 
                                                                                             漆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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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2-14 20:57
附:2月2日枫岭村干部受派出所委托处理破坏经营案的情况

当天下午四点半,村干部谢某(另一身份是镇乡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莫某、朱某到场。
谢某首先说,我告了十几年的状都是没有用的(指01年的政治谋*杀案)。言下之意就是他拦住了,只有他说的才有用。我说我先天去了派出所、公安局,感到气象大不同以往。这个事,派出所表示依法处理。而且,01年违法审批的案件最高法院已经立案。先两天,三起行政案全部上诉。
我说,损毁财物,强拿硬要,法律规定拘十天,罚千元(实际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朱某说,你以为罚钱了归你吗?我说,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当然,他可能是不知道的。
我说,18米×2米,至少有十棵树,以最保守每株百元计,是千元。谢某承认大大小小可能有十多株树,但是他说,你不要树六百,要树五百。村里捡帐。——他给我打六折,而且树只值一百,打一折。再说明明是十组这几户人的事,为什么要公众负责?这里牵涉到另外一个问题:修等级路,有利益输送。
我说占地补地,谢某说,只能是补个三两百块钱。我说,以物换物是最原始的,即使是政府征地也是实地安置。
我说与此相关的十组破丘加宽与十组08年强占土地修路十一组也要修路的事,干部则干脆不予置理。
最后,朱某问我,你流转十组的土地有合同没?我说有全省统一的合同。他又问备案没?我正告他:“我今天是有录音的,我要指控你教唆犯罪”!
一时无话。准备散场。十组组织损毁破经的向治龙受到朱某的教唆,说:“我这一条线(少半个组八九户)的人对着你搞,你有个好”(以暴力相威胁)!他又说“我凡你喂鱼都喂不成,你还想喂虾”!(胁迫,破坏生产经营)。
可见是干部挑动民乱。
干部临走时,我再次重申要依法罚款。莫某说:“村里每人罚二百元”。 ——极力维护罪嫌,还把法律打两折。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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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02-14 22:14
看政府回复,看发生了什么;看事主回复,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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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9-02-14 22:45
漆河镇政府的“回复”,没有一句话是真的。
一,“部分村民自发筹资”,实际是前面11组的主路是关系路,人情路,后面南线一个有头脸的人一抵,不得已承诺后面十组的两条支路硬化。
二,“故自发组织修建此条道路”,如是,每户需5000元以上,500仅够路基。
三,“在修路过程中与向炎光因砍树和挖土产生了相关纠纷问题”:
1,“砍树”,这不是商品树,而是我的住宅建成区的围龙,传统的观念禁止砍伐!而且我人在外地,并不协商,这是治安法中的损毁,用漆河镇政府的话,则是破坏生产经营;
2;“挖土”,这不是商品土。而是我的住宅建成区的围龙,传统的观念禁止砍伐!再说土挖走,地还是不是我的?这是治安法中的损毁,用漆河镇政府的话,则是破坏生产经营;
3,“纠纷”,这不是纠纷,而是案件!这是治安法中的损毁案,用漆河镇政府的话,则是刑法中的破坏生产经营案;
四,“2019年2月2日村支两委组织双方调解”,
第一次损毁/破经即砍树后,我报警要求派出所处理;第二次损毁/破经即毁地时,我报警要求派出所处理,派出所则要求“村里处理”,并非我要求村处理。罪嫌毁地是仗着人多,以暴力相威胁,村并非暴力机构,如何处理?违法犯罪如何“调解”?之所以到场,是2019年1月23日下午4:55报警,派出所委托的村官于下午6:20到场,总算挽回一点点。
五,“达成协议”,达成什么协议?我的要求是:依法每人拘十天,罚千元。民事方面,用同地段同面积的地调换。以路分水为界。再说,达成协议了我还在这里发帖?
我当时在村官在场的情况下明确告知:盗锯,公安局处理;毁地,高级法院处理。
六,“由于修路每户需筹资500元”,修路是10组,我是11组,也无人与我协商,而且法律明确规定修路禁止摊派。就算是出路基钱,按惯例也是均摊受益部分,也无每户均摊的说法。
七,“所砍的向炎光四棵松树及几株杂树以及所挖的土价值相当,故两者相抵,向炎光不再筹资修路经费500元。 ”
事情并非“四棵松树”、“几株杂树”、“所挖的土”、“500元”这么简单。
中国有句老话,可一可二不可三。自87年以来,以向治贵向治龙兄弟为首的十组的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损毁强占我的围龙:87年强占西段,08年1月强占北段;19年1月再次强占西段(这再次算一次)。
而在阳礐塝的大路破丘,十组的人不要说加宽,就是地荒在那里,都走不得,作为隐性机耕路的地,十月栽油菜,六月中旬初就把地耕了,毁路,破坏生产经营。而漆河镇政府(实际是村)的说法是“生产经营合法合理合情”。
所以,只要十组的破丘一天不通车,我住宅一天不补地,十组在我住宅内通车就一天不具正当性。

下面附漆河镇政府对十组人破坏生产经营的“回复”与“意见”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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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2-14 23:27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50157594

触屏版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50157690

触屏版


请问漆河镇政府(你看我多有礼貌啊):我对我祖传四代的住宅建成区是否有合法的经营权?我经营我祖传四代的住宅建成区是否合法合理合情?十组的人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久地仗着人多暴力损毁强占我住宅建成区难道真的只是几棵树几百元钱的事吗?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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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9-02-14 23:51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50159017

触屏版



 上图拍摄于2019年2月8日,因十组人于2018年6月11日破坏生产经营,损毁隐性机耕路,而临时土路难以通行(不等路干又下雨),至今无法建成,去年近二十亩全域绝收,直接间接损失数万元。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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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9-02-17 07:40
漆河镇政府的“回复”,逻辑混乱,破绽百出,居然还帖内置顶。
恶势力强占土地,漆河镇政府只需依职权说明是否公费是否继续施工即可。有大人物说了,公平正义比阳光还重要。
严格地讲,镇与村都要回避,因为修路有钱过手。但漆河镇政府却把公安局(损毁案/破生案)、法院(侵权案)、物价局的事都干了。
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多次结伙出动大型机械入户损毁,视为情节较重。)你镇政府去拘留罚款?
常德市拆迁补偿办法第二条规定:乡村公共设施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补偿。镇政府三百两百一百地叫价,有何依据?
公路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公路,不得强行摊派。你漆河镇政府凭什么说“每户需筹资500元”?
漆河镇政府的意思就四个字:“强占白占”。
燕大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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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9-02-17 20:30
楼主这种人如果村里存在越多,越搞不好事!!!!!

用俗话讲就是“嚼经佬”   或者是“搞经的”  
估计是以前与人有过节,一直心怀不满,凡是别人做的事情不论好坏一律都是坏事,没有基本
的大局观,或者的或者,身无了职,又识点文书,时时刷点存在感。

集体修路架桥是利民的大好事,没有好的基础设施哪来的土地价值的体现。
这点道理都不懂,还混莫得论坛。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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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9-02-17 22:25
燕大虾:楼主这种人如果村里存在越多,越搞不好事!!!!!

用俗话讲就是“嚼经佬”   或者是“搞经的”  
估计是以前与人有过节,一直心怀不满,凡是别人做的事情不论好坏一律都是坏事,没有基本
的大局观,或者的或者,身无了职,又识点文书,时时刷点...
回到原帖
燕大侠此言差矣。我并不是反对或阻挠修路。我的意思是在强占土地案处理之前,暂缓暂停修路。
在这之前,我即使得罪外面主路所有的人,我也要修这条支路。我发了一个帖子:《桃源县商家溶道路硬化中的问题》:http://bbs.changde.gov.cn/wap-read-run?tid=852652
如前所述,前面的主路是条关系路,保长甲长急了,……
我这人知书达理,农村像我这样的人越多越好,但常见的是恶势力。本地就是二向二周。
过节就难讲了,但你说我刷存在感就太冤枉。在网上活跃的人在现实中一般都是不得意的。行政机构违法行政,我三宗案件诉至法院,法院居然全部当庭宣判“被告无法定职责”!我知道中国不允许讨论法院的判决是否合法,实在是有冤无处诉!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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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9-02-20 11:56
桃源县漆河镇政府需检讨行政管理行为

2018年初,中央提出乡村振兴。同年3月,漆河镇政府与我达成卸甲溶修路的行政协议。稍后,我流转卸甲溶土地。但在同时,漆河镇政府认为卸甲溶出口毁村道的胡某不合法也合法(“扩建手续正在补办”、“超面积己罚款”);里边十组破丘断头路处损毁隐性机耕路的周某更是“合法合理合情”。致使我2018年2月至12月投资几万元,却全域绝收。
到了2019年1月,漆河镇政府默许纵容十组的恶势力强占土地,事后更轻描淡写地声称强占也是白占。更掩耳盗铃地声称“达成协议”。
在周某破坏生产经营案中,漆河镇政府不认法律,只认绝对权;而在强占案中,漆河镇政府固然是不认法律,就连绝对权也不认了。漆河镇政府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行政管理行为,搞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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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9-03-04 06:44
在英国,你说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

在桃源县漆河镇,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就这一句话,这就是匪!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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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9-03-06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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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155184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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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达成协议”,我为什么还要发帖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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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9-03-06 12:00
上午我连线县长热线说,案件未处理,停工与停止拨款。对方则说“不存在”。
    是什么促使县长热线为一个村镇站台?其中有什么利益链条?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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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9-03-07 07:44
昨天傍晚,我接到一个中间人的电话,他说处理断头路的方案是:五年签一次合同,三米的路。
极为可笑,只是他未说是10组的意见还是漆河镇乡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意见。总之,都是比猪还蠢。
公路是永久性的,至少要铺碎石,无法也无必要复原,何来“五年签一次合同”的说法。只能是地换地。
如果用这个模式,10组先与我补签合同8次再说。10组1983年以来强占我宅院36年。
或者是按此次10组的模式,先用挖机修路,然后“土值500,10组需筹资500相抵”(书面),或“补个三百两百”(口头)。
如果达不到,先复原了再说。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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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9-03-12 07:48
桃源县漆河镇违反法律法规与政策

2019年1月至今,桃源县漆河镇政府默许纵容枫岭村小苏10组的恶势力霸占11组阳礐塝宅院并背书。
而根据政策规定,25户以上的路才公费硬化,而且排队。但这里才八九户,何况2015年原小苏村规划的6组的路也还没有硬化。
骑白马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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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9-03-12 07:49
此地无银三百两,邻居小二不曾偷的现代版

此地无银三百两:两次强调“村民修路”,是避免引发公费过手的联想。如果真的只是“村民修路”,漆河镇乡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谢迪祥何须违反法律违反事实深度介入力促修路?实际是违反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公费。
邻居小二不曾偷:“回复”称“村支两委”,实际上支委有另一上述的身份。是撇清与镇府的关系。后面又署名漆河镇政府(张袁),实际是背书站台。还有卖伪劣农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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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9-03-12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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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1552348187

触屏版


一方面,10组强占我永久经营的祖传宅院只是“纠纷”,占了就是占了,另一方面,10组有承包期限的大地“不同意我们没办法”,分裂至此,无以复加。
10组的承包地是有承包期限的,而。
“调解”,只能根据事主的意愿。10组强占的“理论依据”就是以前占了他的,漆河镇乡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要另搞一套,如何行得通?(所谓“村组同意”只是意淫,村组的最高权力机构不是村组长,而是村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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