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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武陵区新邦壹品小区业主,举报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办事处、沙河社区居委会、武陵区物业服务中心违规干预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选举、滥用职权,同时反映小区物业长期违规、基层部门监管缺位、变相庇护物业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小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小区对外公示生效的《业委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开展业委会筹备工作。根据公示文件约定,业委会正式成员7人、候补3人,参选人数超出名额时,采取差额投票、按得票排序确定候选人。 2026年6月上旬,在芷兰街道、沙河社区工作人员全程在场指导、见证下,筹备组召开正式会议,经全体成员共同表决并签字确认,形成合法决议:从19名合格参选人中差额投票选出前12名候选人,进入下一阶段业主大会投票环节。该决议程序合规、公开透明,具备完整法律效力。 二、涉事单位违规越权,违法干预业主自治 本次会议结束后,武陵区物业服务中心、芷兰街道、沙河社区在无合法依据、无书面整改通知、未对外公示变更的前提下,单方面否定并作废筹备组已签字生效的会议决议,强行推翻既定选举程序,要求筹备组二选一执行违规方案:一是取消差额择优流程,让19名参选人全部进入业主大会投票;二是提前启动楼栋三分之二业主高比例海选模式。 按照法律法规,街道、社区仅拥有对业主自治工作指导、协助、监督的职能,无权撤销、变更筹备组依法形成的有效决议,更不得篡改已公示生效的选举规则。现阶段本就处于候选人筛选筹备阶段,相关部门强行套用业主大会终审的高表决门槛,倒置选举流程、人为设置障碍,本质是变相阻挠业委会合法成立。 三、小区物业长期存在多项严重违规问题,基层部门选择性不作为 1. 物业无合法服务合同,长期强制驻场 小区百诚达物业(原鼎兴物业)进驻十余年,至今未与全体业主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无合法授权、无正规合同的事实驻场管理。 2. 公共收益被长期侵占,账目拒不公开 小区电梯、外墙、道闸广告,场地租赁、快递柜、停车服务等全部公共收益,依法归属全体业主,但十余年来收益明细从未公示、款项从未返还,涉嫌侵占业主集体资产。 3. 消防设施瘫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小区消防设施长期失效,火情隐患频发,消防部门多次下达整改及处罚要求,但物业始终未彻底整改,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持续威胁,主管部门监管流于形式。 4. 社区违规出具证明,导致业主维权受阻 因物业多项违规行为,业主合理维权拒缴物业费后,遭到物业批量起诉。沙河社区违规为无合同、无合法备案的该物业出具《在管证明》,法院据此认定事实服务,致使业主维权败诉,违规物业得以持续获利。 四、问题定性 涉事三家单位擅自作废合法会议决议、篡改公示选举规则,属于行政乱作为、滥用职权;刻意增设选举门槛、倒置流程,恶意阻挠业委会成立,严重侵犯《民法典》赋予业主的自治管理权;面对物业长期违法违规、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监管缺位、变相包庇,损害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五、投诉诉求 1. 立即撤销芷兰街道、沙河社区、武陵区物业服务中心作出的作废会议决议、篡改选举流程的违规指令; 2. 依法确认筹备组全员签字、全程见证形成的差额选举决议合法有效,严格按照已公示的《业委会候选人产生办法》恢复正常选举工作; 3. 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一切非法干预业主自治、增设选举障碍的行为; 4. 对此次越权行政、滥用职权、阻挠业委会成立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核查并依规追责; 5. 督促住建、物业主管部门全面彻查本小区物业无合同服务、侵占公共收益、消防隐患久拖不改等问题,依法责令整改、追回全体业主公共收益,并对物业违规行为予以处置。 投诉人:新邦壹品小区业委会筹备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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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06-15 11:34
010290:强烈要求取消物业公司,小区由社区直接管理.回到原帖法律地位不同:居委会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自治组织;物业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居委会无权替代业主选聘物业公司,也无权代行业委会的决策,实践中曾因此被判合同无效。 ·职能范围不同:居委会是“行政化”的“大管家”,负责计生、户口、政策宣传等广泛社区行政事务;物业公司是聚焦“管物”的“大管家”,专注于公共区域维修、保洁、保安等有偿的专业服务。 专业能力不同:物业公司拥有电梯、消防、电力等专业技术人员,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如果硬让居委会去干,不仅人手紧缺,一旦出事甚至要承担法律后果。 运行逻辑不同:居委会的运作依赖财政拨款,公共事务决策流程长;而物业公司通过市场化合同获取报酬,对业主的诉求反应更灵活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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