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lj1974
五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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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牵强附会,法理何在?看常德市交警二大队如何认定直行车辆被撞责任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2-08-16 01:12扫一扫,手机看帖
事件经过:
    2022年8月14日13:00左右在青年新城小区地下车库,本人驾车直行前往车库出口,在丁字路口鸣笛踩刹车减速,当越过路口后被由丁字路口左转进入车道的保时捷撞击,当时因事发突然、撞击猛烈,致使车辆方向失控,数分钟后惊魂未定的我才从车上下来,13:10左右报122请求出警,明确告知事故经过,对方车辆为保时捷,13:15二大队座机回复派民警过来,13:22值班民警电话要求我们到快处快赔处理,本人认为车子撞得厉害,对方为保时捷,现场情况一目了然,请求民警到现场勘查,民警依然要我们到快处快赔,13:36我们再次电话联系民警重申对方车辆为保时捷,请求到现场勘查,该民警再次要求我们到快处快赔处理。15:30到二大队快处快赔中心处理时,民警告知事故金额超过2万元没有处理权限,要求我们次日下午到二大队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8月15日下午到二大队处理时,民警李某查看照片与监控录像后,没有进行必要的询问与现场勘查,很快认定为主次责任事故,本人负次要责任,李某给出的理由是我的车辆压黄色虚线行驶。当即本人到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黄某处申诉,黄队长答复由我负次要责任,理由是车辆被撞后本人没有及时刹车让事故损失扩大。
二大队事故认定结果:
   2022年08月14日12时50分,王*(男,35岁)驾驶湘JQ****号小型轿车在三阊路青年新城小区地下车库左转弯时,与直行经过此处的由王*(女,43岁)驾驶的湘JN****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王*(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王*(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当事人王*(男)负主要责任;当事人王*(女)负次要责任。
申诉及其法律依据:
申诉要求为本人是无责任方,对方负全责,其主要法律依据为:
   1、本人驾车靠右直行,路口鸣笛减速,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本人的驾驶行为并非责任认定书上所指没有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本人驾驶行为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
  2、对方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对方没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既没有让行优先通行车辆,更没有停车瞭望,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二大队没有履行法律责任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在多次告知民警对方为保时捷后,依然将我们推诿至快处快赔,让老百姓事难办、反复跑路,认定事故责任时又偏袒有钱有势方,牵强附会认定本人责任。
  4、本人车辆受到猛烈撞击,人晕头转向,没有及时制动,完全符合常理,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认定本人负次要责任无任何法理依据,身为一介草民的我认为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本人电话:18973631868
(现场照片、视频无法上传)

本人电话:1897363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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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 08-16 01:12:56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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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8-16 18:34
帖内置顶  –    –  2022-08-16 18:59
“nlj1974”网友:
您好!
您的关于“牵强附会,法理何在?看常德市交警二大队如何认定直行车辆被撞责任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为公平公正调解处理此交通事故,大队处警民警调取了您住所的地下车库监控视频,显示您在出库过程中有越线行驶行为,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明确你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且告知了作出此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
2、至于您所提到的“推诿至快处快赔”:因该起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失,处警民警判断其损失不大,符合快处快赔条件,因此建议由快处快赔处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也是大队处理交通事故的派出机构,因此不存在推诿之说。
公正公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是交警部门的应尽职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也是我们一直秉持的原则。若你对此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向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与预防处理大队申请复核。也可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2年8月16日
2楼#
发布于:2022-08-18 16:32
你压线次要责任,定
3楼#
发布于:2022-08-18 11:32
估计要交警更改判决的可能性不大,还是安心走保险吧,双方都有保险,不用自己掏腰包。
yk83091
二级网友
二级网友
4楼#
发布于:2022-08-17 11:23
多大点事,真能杠!要我说个管个的损失,想走保险就走保险,不走就去自己解决。别人来一趟的成本都比这要高!其实开车只要不伤到人,再大的事也事小事,当然300万以上的豪车除外。毕竟现在三责都事200万起。
5楼#
发布于:2022-08-17 04:47
你这么能杠。
6楼#
发布于:2022-08-16 23:03
牛得一匹:不出事你骑线开都没关系  出事你就要吃亏 毕竟真实压线了 再说了 旁边的车头并没有影响到你的行车通道 这点你不用杠回到原帖
女司机嘛,正常,怕得很。
7楼#
发布于:2022-08-16 23:03
大言不惭:同意你的观点  这叫捧杀。。。。高手回到原帖
谈不上,做人还是谦让点好,让他们养成习惯,总会有不让的,让这些人去相互教育躲好。反正我保险也买的贵,而今都三责都买至少200w,虽然不虚,但是懒得浪费时间,让一下浪费几秒钟,不让,估计几天都不得安静。
8楼#
发布于:2022-08-16 23:00
abeihoo:压线就次责了,否则就无责。虚线不出事故你可以随便开,出了事故就最少次责甚至全责。回到原帖
确实,只要犯规了,不管犯多少,肯定都要负责的
9楼#
发布于:2022-08-16 22:59
源代码:这个主要和次要换算成百分比是多少?不懂,求解惑回到原帖
基本上应该是三七开把
10楼#
发布于:2022-08-16 18:34
“nlj1974”网友:
您好!
您的关于“牵强附会,法理何在?看常德市交警二大队如何认定直行车辆被撞责任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为公平公正调解处理此交通事故,大队处警民警调取了您住所的地下车库监控视频,显示您在出库过程中有越线行驶行为,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明确你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且告知了作出此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
2、至于您所提到的“推诿至快处快赔”:因该起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失,处警民警判断其损失不大,符合快处快赔条件,因此建议由快处快赔处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也是大队处理交通事故的派出机构,因此不存在推诿之说。
公正公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是交警部门的应尽职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也是我们一直秉持的原则。若你对此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向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与预防处理大队申请复核。也可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2年8月16日
11楼#
发布于:2022-08-16 16:00
nlj1974:请xiaoxiaomao明示罚款的依据回到原帖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60636837

触屏版
德伯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12楼#
发布于:2022-08-16 15:51
大言不惭:同意你的观点  这叫捧杀。。。。高手回到原帖
德伯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13楼#
发布于:2022-08-16 15:49
破帽遮颜:全不全责不是太重要,反正全责说得通、主责也不是硬没得道理;关键还是开车要管事,才能远害全身,出事了没有赢家……回到原帖
14楼#
发布于:2022-08-16 15:29
nlj1974:右侧停车位车头全部出线,地下车库的实际就只有这么宽的道路回到原帖
不出事你骑线开都没关系  出事你就要吃亏 毕竟真实压线了 再说了 旁边的车头并没有影响到你的行车通道 这点你不用杠
15楼#
发布于:2022-08-16 15:23
纯属路过:根据你给的最后一张照片,你明显是压在黄色虚线上面,虽然没过,但是按照交规来讲,黄色虚线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借道或者压线,不然就是违规。当然,有些车停出来影响到你了。建议你下次还是不要压线。而且,碰到豪车就让把,让他们养成习惯,下次和...回到原帖
同意你的观点  这叫捧杀。。。。高手
16楼#
发布于:2022-08-16 15:22
不认可责任划分,在15天之内可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17楼#
发布于:2022-08-16 15:19
不会飞的人:地下车库不属于道路交通 交警完全可以不出警和出具责任认定书 让你们两个扯皮去回到原帖
你滴意思是地下停车场不属于道路交通 这是城管管的 找城管去 交警帮忙进行责任认定是出于情义或同情不是法定职责。。。所以得给点。。。。 都应该明白吧
18楼#
发布于:2022-08-16 14:36
nlj1974:请你讲下罚款的理由回到原帖
根据你给的最后一张照片,你明显是压在黄色虚线上面,虽然没过,但是按照交规来讲,黄色虚线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借道或者压线,不然就是违规。当然,有些车停出来影响到你了。建议你下次还是不要压线。而且,碰到豪车就让把,让他们养成习惯,下次和渣土车较量一下,多好。
19楼#
发布于:2022-08-16 12:39
首先为楼主遇到的糟心事表示同情,其次如果你是先越线再被撞的话,不管什么线,越线被撞就有错,与对方什么车没有关系(要依据去百度),还是心平气和的去走保险;如你是正常车道行驶中被撞得越线,那么你可以提供视频后去申诉复议。
abeihoo
四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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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2-08-16 12:07
你发帖也没什么意义,你实在不服气就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去。但是看你发的图你压线了复议和诉讼都基本上没戏,你也不用和我们杠,杠就是你说的都对。我支持你去行政诉讼。
abeihoo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21楼#
发布于:2022-08-16 12:06
压线就次责了,否则就无责。虚线不出事故你可以随便开,出了事故就最少次责甚至全责。
22楼#
发布于:2022-08-16 11:43
不会飞的人:地下车库不属于道路交通 交警完全可以不出警和出具责任认定书 让你们两个扯皮去回到原帖
不知道这句话的依据出处?你猜猜的吧
nlj1974
五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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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2-08-16 11:09
牛得一匹:一码归一码 你这压黄虚线了也不算靠右正常行驶回到原帖
右侧停车位车头全部出线,地下车库的实际就只有这么宽的道路
24楼#
发布于:2022-08-16 11:07
25楼#
发布于:2022-08-16 10:52
全不全责不是太重要,反正全责说得通、主责也不是硬没得道理;关键还是开车要管事,才能远害全身,出事了没有赢家……
nlj1974
五级网友
五级网友
26楼#
发布于:2022-08-16 10:28

图片:微信图片_20220816102543.jpg

图片:微信图片_20220816102543.jpg

27楼#
发布于:2022-08-16 10:16
nlj1974:请xiaoxiaomao明示罚款的依据回到原帖
        今天网站太差劲了,怎么也传不了图片!

         自己去查:《道交法》  第九十条
nlj1974
五级网友
五级网友
28楼#
发布于:2022-08-16 10:16
不会飞的人:地下车库不属于道路交通 交警完全可以不出警和出具责任认定书 让你们两个扯皮去回到原帖
地下车库参照路面执行
29楼#
发布于:2022-08-16 10:12
地下车库不属于道路交通 交警完全可以不出警和出具责任认定书 让你们两个扯皮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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