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从客观公平的原则出发,向市人社局反映了两件事:一是用认定“感觉有病”代替客观有病;二是同样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标准;既讲述了实际情况,又说明了证据出处。这并不是一个难处理核对的事情,有客观的历史资料存在,可相关部门至今也没有回复明确。是反映诉求无理,还是相关部门不理。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我也知道诬告诽谤他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明白公务人员不作为应负的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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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03-25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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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03-2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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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03-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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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03-23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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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03-23 11:39
觉得自己从法理上能站住脚就去起诉吧!在这里一直发贴,发多了,观众从同情也会慢慢转为无视乃至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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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3-22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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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3-2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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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3-22 16:41
别滴不港哒 你就告诉网友你而今一个月国家到底给你多少钱(所有的退休工资与福利) 看看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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