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5月29晚21点28分回家,在柳叶大道与桃花源路交汇处,因下水道没有井盖,摔跤导致受伤,受伤后经一医院口腔外科主任诊治,上嘴的牙齿有一颗脱落,三颗三级松动。
此事属于真实。(本人有图片与 医生的诊断报告) 此事属于那个部门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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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7-28 20:02
去纪委投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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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7-28 17:24
同情,原则上讲走路还得自己当心,没盖井盖也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想找到归属单位坐下来协商解决,估计困难不大吧!当然,这个【坐下来】是有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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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7-27 08:25
两个月即将过去迟迟不处理,不确定朋友们会通过网络平台把此事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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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9-07-19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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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9-06-27 13:31
发生一个月后都没有处理此事,赔偿该何去何从,这个里面有很多单位的线路,各个线路单位都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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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6-10 07:34
开始我还想调侃楼主骑个电动车怎么骑到路中间讨人嫌去了,结果发现是人行道。。。。人行道这样子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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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6-0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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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9-06-09 11:14
这就,,,,管理不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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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6-0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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