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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在5月29晚21点28分回家,在柳叶大道与桃花源路交汇处,因下水道没有井盖,摔跤导致受伤,受伤后经一医院口腔外科主任诊治,上嘴的牙齿有一颗脱落,三颗三级松动。 
							此事属于真实。(本人有图片与 医生的诊断报告) 此事属于那个部门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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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发布于:2019-06-0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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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发布于:2019-06-09 11:14				
			
					这就,,,,管理不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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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发布于:2019-06-0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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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发布于:2019-06-10 07:34				
			
					开始我还想调侃楼主骑个电动车怎么骑到路中间讨人嫌去了,结果发现是人行道。。。。人行道这样子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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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 
								发布于:2019-06-27 13:31				
			
					发生一个月后都没有处理此事,赔偿该何去何从,这个里面有很多单位的线路,各个线路单位都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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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发布于:2019-07-19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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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 
								发布于:2019-07-27 08:25				
			
					两个月即将过去迟迟不处理,不确定朋友们会通过网络平台把此事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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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楼# 
								发布于:2019-07-28 17:24				
			
					同情,原则上讲走路还得自己当心,没盖井盖也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想找到归属单位坐下来协商解决,估计困难不大吧!当然,这个【坐下来】是有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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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楼# 
								发布于:2019-07-28 20:02				
			
					去纪委投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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