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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野鸡旅行团”夺人性命,内幕骇人听闻,相关主管单位在哪里?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8-06-19 10:38扫一扫,手机看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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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人王洪亮,魂失拉萨


导语:一个没有任何资质的社会团队收受高额“团费”经营西藏游,涉嫌非法经营、侵吞保险金,导致当事人死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边,真不是段子手的段子,更不是好莱坞的电影。
这样的例子,在常德绝不是个案,我想问一下,自驾游行业的混乱、准入门槛的轻而易举、主管单位的监管缺位,何时能标本兼治,哪怕治个标,让老百姓有一个安全的旅游体验?

图片:mmexport1529374184291.jpg



九天阴阳相隔,无资质旅行团害人不浅


兰笑第一时间为王洪亮先生撰联:
一声正气,甲子岁月不离弃,六十载寒暑里为国育翠;半途上当,洪亮音容难闭眼,九日夜阴阳间魂逝他乡。

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5791
常德车友会黄**,你还我爸爸的买命钱!!

看到这个令人震惊的帖子,我先是眉头一紧,继而陷入了无尽的哀思和无名的愤怒。我所认识的王洪亮先生,不仅是一个党龄40多年的老党员、也是一名桃李满天下的人民教师,人如其名,一生做人坦荡,直率敞亮,才60出头,竟然因为一场没有归途的所谓旅行,被野鸡旅行团生生断送了性命!
关键词让人出离愤怒,报社办公、名企冠名、违法发团、牟利巨大、侵吞保险金(团员的活命钱)、推诿跑路。
据王洪亮的家人介绍,王洪亮心仪西藏已经多时,因为平时身体素质还不错,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和筹划,通过微信朋友圈选择了一家叫“常德车友会”(收据中表明还有一块牌子常德车友汇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组织,缴纳了6800元“王洪亮西藏活动经费”(还有将近8000元交通费自理),盖章是“常德车友会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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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出发到5月26日家人等到他的死讯,不到十天!中途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家人哭着投诉说,爸爸同行的团友证实,5月24日到拉萨后,身体就出现了严重不适,并报告了领队,可领队没有对我爸爸规劝吸氧和采取任何强制救护措施。他们愤怒的质问,我们把我爸爸的行程和安全交托给了你们,你们却视生命如儿戏!从事乡村教育一辈子的爸爸,经不住人间俗世的虚假忽悠,用生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常德车友会没有资质涉嫌非法经营多年、领队“雄雄”存在重大过错、高原旅行意外保险竟然被组织方刻意侵吞!其法定代表人黄某某难辞其咎。

图片:mmexport152937424967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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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教科书式的黑色产业链下,究竟有怎样的内幕?一个活生生的人,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老教师,被非法企业导致命殒旅途,客死他乡,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它是怎么公然用民政局的一个证去办工商局授权的业务?
它是怎么一直以来把侵吞团员的保险金当做理所当然?
它是如何忽悠“百年张新发”为其冠名乃至摇旗呐喊?
它是怎么进入党的机关报所在地,披上了最有欺骗性的合法外衣?
它是如何利用新型的媒体平台,收受团费成功绕过这么多的主管单位,大肆赚取涉嫌非法经营的高额利润?
最让人愤怒的是,骗了保险金,自己又死活不想赔,居然暂时把他奈何不了?我相信这是一个推崇法制精神的新社会,凡事皆有因果轮回,在神圣的布达拉宫面前,贪婪、狡诈、无知导致他人死亡,必然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图片:mmexport1529374194328.jpg



一点保险金被中饱私囊,不知道后果吗?


如果大脑里想想谁有主管职能,我想我可以列出工商局(非法经营)、民政局(名不副实)、旅游外事侨务局(非法组织旅游)、物价局(高额团费)、税务局(偷税漏税)、公安局(违法网络信息发布)。
如果我们继续思考,还有提供西藏自驾游冠名的皇爷槟榔公司的“百年张新发”,它获取了怎样的利益而漠视了对方的资质或者是故意视而不见?
这么多的“市级局”,竟然“锁”不住一家违规经营的野鸡旅行团?这么高大上名企的“标签”,竟然“漂”不白一家黑心的车友会?
其实本人也在报社见过常德车友会的负责人,我就想问下:当你把侵吞保险金当成习惯,不怕严重的后果?对一个已经逝去的人,怎能选择逃避,甚至找赞助单位——某新发槟榔支付赔偿金?你赌你收取了高额“团费”的人不会伤不会死,这与铤而走险杀人越货的赌徒、刽子手何异?

图片:mmexport1529374188919.jpg


生命比天大,诺言当儿戏?


他的家人认为,爸爸的九天生死之旅,如果没有选择常德车友会,爸爸就不会魂失他乡。1是常德车友会的无资质非法经营致人死亡。非法经营是导致王洪亮死亡的原因2合同欺诈“偷保险”3王洪亮高反三天没有一次的医疗介入,领队玩忽职守不专业,是一伙不懂高原的草台班子大肆经营高原旅游的恶果。家属们一致要求,赔偿丧葬费、保险赔付费用和抚恤金等,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据说,他们现在已经投诉到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现在这个市里各部门有了投诉立案(但也有些部门不够重视,看不清王洪亮的死亡对社会的伤害),但是市长热线和政府网非常重视,已经专题研究,开始联动
………
让我们来关注这件事的最后处理结果,共同为王洪亮先生祈福,愿佛的天国你不再被黑暗蒙蔽了眼睛,那里更没有侵吞你买命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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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野鸡团的资格?人已逝,团照发!



最后,我们看看众多网友的留言——
某网友(不愿透露)说,常德车友会把办公地点设在常德某报社和加油站的办公房里,忽悠张新发企业赞助,挂羊头卖狗肉,干着非法经营无道德底线的勾当,逃避监管,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网友http://bbs.changde.gov.cn/u-522610 说,认识王洪亮,精神乐观本人比照片年轻帅气,接触虽不多,话语中每每满满的爱妻疼女宠孙之情与对生命的热爱,他到成都时我正从成都回湖南,有微信交流,对西藏之行充满欣喜,万没想到他会倒在旅途,能想到亲人们会多么的痛心,看到帖真切感受割裂之苦愤恨之情,愿时间能淡化哀伤,正义能抚慰悲愤。
网友“雄哥”说,朗朗乾坤,青天白日,连别人的救命保险金都侵吞,这样的恶人在中国与时俱进法制社会没人管吗?@常德市人民政府@常德市公安局@常德市人民法院
网友“武陵南风”说,车友会组织西藏高原旅游,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省下钱故意不为旅游成员购买高原旅游意外险,王洪亮因高原反应而意外死亡的重大事故,而受害者家属却得不到合理的保险理赔,这是车友会的重大过错。支持受害者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车友会向王洪亮的家属赔偿应得的合理保险理赔金。
夫子在悼文里写道,没有人想一路走好! 没有人想英年早逝! 没有人想撒手人寰!
每一个猝死的背后,都有一道过度透支体力的伤疤,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我在拉萨等你”确实让人觉得心情万分沉重。
5月26日,星期六,突然严君打来电话,说王洪亮先生在西藏因高原反应走了。真的,如同晴天霹雳!我不相信!希望是有点高原反应,出了点小问题,人是在医院对诊治疗。
星期天,5月27日,俺们金陵快乐垂钓群的钓友小范围的活动,证实了王洪亮先生在西藏走了。当天,俺没有放竿,把王洪亮先生在朋友圈里发的片片全部流览了一篇。其中有一天,俺还夸了先生身体棒棒,脸色白白,没有一点点高原红呢。最后一天,也就是星期五,王洪亮先生到了羊湖,在朋友圈里发了“我在拉萨等你!”。看完之后,俺带着非常沉重的心情,把王洪亮先生微信清空哒。
生命如此脆弱!在大自然面前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斯人已逝,一了百了!也许五一王洪亮先生独驾汽车去五强筏钓,就是为西藏之行热身;也许王洪亮先生前生今世注定魂归布达拉宫――佛教圣地。王洪亮先生今世是一正直善良之人,是不是您认为人正直善良远远不够,来世执意要在圣地好好修为功力,好帮助那些需要的人们!您就在布达拉宫好好修为吧!得闲的时候,常回家看看!为您默哀三分钟,同时把最出鱼的位置留给您!

声明:主要内容来自王洪亮家人提供15073633398 卜正军。本文法律顾问团队——明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 13973623427 付明亮 13762671896 龙跃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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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6-21 12:00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工商局  –  2018-06-21 12:00
网友:
   您在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此事我分局高度重视,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为了更好地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请您拨打12315电话登记联系信息,也可带上有关证据材料直接到我分局投诉,便于我们调查和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工商局武陵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
                                                                                                                              2018年6月21日
热土
六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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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9-13 10:52
可以从两个问题入手:第一,双方协议是不是旅游合同?第二,如不是旅游合同,车友会不交保险是否构成违约?
3楼#
发布于:2018-09-12 11:09
好帖
江少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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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6-24 11:04
专治喷子:我说的重点是,该如何处罚如何处罚,该如何赔偿如何赔偿,一切以法律为主!这才是法制!舆论,只会是给现行和稀泥的执法方式带来压力而已,仅此而已。当然,还是谢谢他提醒了我们,没有资质的单位,信不得~回到原帖
兄弟,资质和专业是两回事,资质只是政府发的一个牌照,专业是长期的理论和经验结合,追求的结果一个是赚钱,一个是自身的成长。
5楼#
发布于:2018-06-2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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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6-23 21:48
专治喷子:法制就是凡事以法律为基准,所谓的和解调解仲裁,说穿了,就是和稀泥!在舆论上施压,无非就是讨价还价时多一点筹码。谁犯了错,该如何处罚,谁受了伤害,该赔偿多少,自有法律裁决,这才是法制!而不是一味搞这种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种事。还有一点,我说的砍...回到原帖
我忍不住还是回一下,为什么你认为发这个文章只是为了多一点讨价还价的筹码?难道你就没有看到还有警醒大家以后避免出现这种悲剧的善意吗?法律自然会做出公正的判决,让罪人得到严惩。不可能是谁哭得厉害谁就免罪,更不可能去惩罚罪人还会觉得有任何羞耻,既然你关注就请你持续关注下去看看他会是什么下场。
7楼#
发布于:2018-06-2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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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少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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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6-23 10:58
F___:说的很对,受害者第一时间肯定是走了司法程序,要不然请律师闹着玩呢。在这发帖也正如您所说借助舆论压力,放大焦点,不管是达到私下解决的目的,还是有利于官司,更好的是提醒广大市民,然而受害者家属发这个贴子仿佛触碰到上面所谓的法律“大拿们的G点,“...回到原帖
比起所谓的法律问题,我们更为关心的事故发生过程,这个过程中的处理方式才是对车友对组织者的警示,最后的判决不过就是结论而已。真相比结论更重要,毕竟我们很多人今后还要出去自驾的,也还有人要组织活动的,这个真相有利于规避风险,避免牺牲。
当然有很多证据需要庭审时才用,我可以理解,不过希望庭审过后可以还原所有细节。
我参与处理过太多事故,真的希望每个人都能活下去,也不希望别人找我帮忙这些事。所有的事情发生后都只是两败俱伤,或伤人或伤财。愿消灭事故于萌芽前。
F___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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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6-2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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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6-23 09:14
F___:我观察了一下,安安有个特点,一开始讲得头头是道,讲着讲着就开始口嗨了回到原帖
确实!!
11楼#
发布于:2018-06-23 08:40
专治喷子:说个实话,我最反感就是搞些煽动情绪的帖子,有事去法院,而不是在这里搞些舆论压力,更不能要求政府如何如何。去法院,该怎么样怎么样,退一万步,实在司法不公,你就去砍你的仇人。人治惯了,何时才能习惯法制。。。回到原帖
先跟你普及一下知识:诉讼纠纷还分有四种形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你是不是出现任何纠纷问题了首先就去打官司?我文章里说了官司肯定会打,但是要让这种野鸡旅行社、这种泯灭人性道德、不敬畏人命的主要责任人受到全社会的谴责与唾骂。这也正是论坛的作用、舆论的作用,我希望你不要站偏了,事实依据摆在这里的,还需要你提醒打官司吗?这篇文章被你看到了这是在为你造福,像你这种智商的人以后应该不会再选择这种野鸡旅行社出游了吧?当然你硬要选择大家也没有办法,只能为你祈祷。再就是你说不打官司了就去砍人??这就是你所谓的“人制惯了何时才能习惯法制??”你懂法制吗??
12楼#
发布于:2018-06-22 22:54
车友会可以签免责声明,出了事情与车友会无关,但是不能将别人买保险的钱给黑了,导致家属索赔无门,这个车友会得全额赔偿吧
13楼#
发布于:2018-06-22 20:29
秋风一剑:很多年前,我还在爱卡玩,爱卡车友会是全国性质的车友会,我们属于常德分舵。每年我们也组织自驾游,那是全程AA制的形式,在活动前。我们也要签署活动免责声明,但是真的出事了,组织者肯定事有责任的。这个毋庸置疑。何况你还是以公司形式招揽车友集中出游...回到原帖
常德车友会就不是全程AA制……打擦边球吧!关键是他的草台班子玩出命案来了!我相信这个社会不会放过他……
14楼#
发布于:2018-06-22 17:00
老人的保险金也蒙胧,是在太黑心了
15楼#
发布于:2018-06-22 16:39
走司法程序耗时费力费钱,即使打赢,执行也是问题。我想死者家属这样做也是希望借助與论压力,达到私下协商解决的目的。
上面有几位法律“大拿”说这官司没得打的,只能说明你们学艺不精,加强学习吧。
16楼#
发布于:2018-06-22 15:26
    很多年前,我还在爱卡玩,爱卡车友会是全国性质的车友会,我们属于常德分舵。每年我们也组织自驾游,那是全程AA制的形式,在活动前。我们也要签署活动免责声明,但是真的出事了,组织者肯定事有责任的。这个毋庸置疑。何况你还是以公司形式招揽车友集中出游。
F___
禁止发言
禁止发言
17楼#
发布于:2018-06-22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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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6-22 14:13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19楼#
发布于:2018-06-2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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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6-2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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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6-22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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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6-22 13:17
昇林2018:随便翻阅了你的一些评论与回复,感觉你的法律知识还比较全面的“样子”,只是我想说,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没必要争论法律层面的因果评判关系,我相信家属肯定会走法律程序。现在是请你换位思考一下,你的一位亲人在同样的事件中不幸遇难,你会怎样??这篇文章的...回到原帖
看到你的回复感觉很欣慰,就因为有你们,社会才有公义,老百姓才感觉到希望,常德才会有希望,社会才会有希望。
23楼#
发布于:2018-06-22 13:04
昇林2018:随便翻阅了你的一些评论与回复,感觉你的法律知识还比较全面的“样子”,只是我想说,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没必要争论法律层面的因果评判关系,我相信家属肯定会走法律程序。现在是请你换位思考一下,你的一位亲人在同样的事件中不幸遇难,你会怎样??这篇文章的...回到原帖
又来一深明大义的正义之士,持续关注中……
Lee2017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24楼#
发布于:2018-06-22 12:57
希望政府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旅行社,还逝者一个公道!
25楼#
发布于:2018-06-22 12:28
昇林2018:随便翻阅了你的一些评论与回复,感觉你的法律知识还比较全面的“样子”,只是我想说,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没必要争论法律层面的因果评判关系,我相信家属肯定会走法律程序。现在是请你换位思考一下,你的一位亲人在同样的事件中不幸遇难,你会怎样??这篇文章的...回到原帖
感谢昇林2018,看得出你富有正能量!
26楼#
发布于:2018-06-22 11:50
安安4088:自驾游或者自助游并不一定比旅行社参团便宜,乐趣不同而已,这与贪便宜没关系,说穿了,是参加者个人风险意识与组织者组织科不科学问题。
组织西藏游或者探险游,正规旅行社也好、志同道合者“缴伙”也好,都有出现意外死伤的案例。“驴友”探险,装备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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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翻阅了你的一些评论与回复,感觉你的法律知识还比较全面的“样子”,只是我想说,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没必要争论法律层面的因果评判关系,我相信家属肯定会走法律程序。现在是请你换位思考一下,你的一位亲人在同样的事件中不幸遇难,你会怎样??这篇文章的原文中列举了车友汇有限公司(请注意是“公司”)的费用清单,而且“推广广告”中也明确写明有多少期,每一期的出发具体时间等等,这和你的那些什么“缴火”的假设完全就是大相径庭的。而且你注意到没有,前段时间空姐遇害案中,滴滴打车公司只做为一个提供平台的中间机构对事件发生的处理态度是怎样的??还有就是近几年经常听说的吃饭喝酒出问题的事件,同桌吃吃饭的人是怎样对待死者家属的??这些事件都证明社会是有公义的,都会对生命怀有与生俱来的一种敬畏!我相信发文者应该是含有莫大的冤屈了才会发这样的文章出来,否则会这样做吗??所以请你能客观感性地去看待,一同为我们社会大众更多的争取到保障生命的权益。不要让未来的多少期出游中再出现如此大的代价而又投诉无门,让死者含冤,让生者寒心。
27楼#
发布于:2018-06-22 11:27
安安4088:你们都没找到关键。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才是车友会违不违规的关键,而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以收费多少为根据的。比正规旅行社多或者少均不能证明这一点。
我一直没说的是,以资质或者资格说车友会组织的自驾游是“野鸡旅行社”,这本身就不成立。只要没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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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4088: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
28楼#
发布于:2018-06-22 11:26
安安4088:自驾游或者自助游并不一定比旅行社参团便宜,乐趣不同而已,这与贪便宜没关系,说穿了,是参加者个人风险意识与组织者组织科不科学问题。
组织西藏游或者探险游,正规旅行社也好、志同道合者“缴伙”也好,都有出现意外死伤的案例。“驴友”探险,装备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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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
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
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
29楼#
发布于:2018-06-22 11:21
大伙看看别人对常德车友会的评价吧

图片:无标题.png


这是5月20日王洪亮帮常德车友会转发第五期“西藏游”招募令时,一位去年跟随常德车友会去西藏的团友,对常德车友会的评价!这是我们从我岳父手机中看到的......
[卜正军于2018-06-22 11:31编辑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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