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
论坛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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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楼#
发布于:2018-06-22 06:23
卜正军:据我了解别人57岁60岁以上去西藏就买过这种高原旅行意外险!各个保险公司的的投保条件的设置是多种多样的,险种个性鲜明,种类繁多。不是你百度一下就解释地!回到原帖
对。百度的不一定准确、全面,我百度到的可能是一家胆小的保险公司。
121楼#
发布于:2018-06-22 07:51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122楼#
发布于:2018-06-22 09:18
安安4088:你们都没找到关键。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才是车友会违不违规的关键,而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以收费多少为根据的。比正规旅行社多或者少均不能证明这一点。
我一直没说的是,以资质或者资格说车友会组织的自驾游是“野鸡旅行社”,这本身就不成立。只要没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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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安安4088:终于知道老百姓怎么会对中国法律不自信的原因了。。。舅服你。
123楼#
发布于:2018-06-22 09:20
雪山飞燕:便宜莫贪。[回到原帖
你觉得便宜吗?我记得我上次,和我老公去西藏,两人才用了2万块钱,现在活动费用和车费加起来就有1万多了,便宜吗?你会不会算账啊。
124楼#
发布于:2018-06-22 10:07
     这个地方我没得兴趣去,看两天就审美疲劳了,各项生活条件都差。
江少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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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楼#
发布于:2018-06-22 10:57
安安4088:我可以告诉你,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车友会以营利为目的,那么所有行政机关均不能对其实施处罚。不能证明车友会营利,那么这种组织出游与有人牵头几个家庭或者几个好友“缴伙”出游是一个性质。难道你邀请了几个朋友一起西藏自驾游是违法行为?你会认可?没有任何...回到原帖
兄弟,你不要和我讲这些,我也许比你更清楚这些事,我只是不方便讲。
126楼#
发布于:2018-06-22 11:21
大伙看看别人对常德车友会的评价吧

图片:无标题.png


这是5月20日王洪亮帮常德车友会转发第五期“西藏游”招募令时,一位去年跟随常德车友会去西藏的团友,对常德车友会的评价!这是我们从我岳父手机中看到的......
[卜正军于2018-06-22 11:31编辑了帖子]
127楼#
发布于:2018-06-22 11:26
安安4088:自驾游或者自助游并不一定比旅行社参团便宜,乐趣不同而已,这与贪便宜没关系,说穿了,是参加者个人风险意识与组织者组织科不科学问题。
组织西藏游或者探险游,正规旅行社也好、志同道合者“缴伙”也好,都有出现意外死伤的案例。“驴友”探险,装备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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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
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
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
128楼#
发布于:2018-06-22 11:27
安安4088:你们都没找到关键。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才是车友会违不违规的关键,而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以收费多少为根据的。比正规旅行社多或者少均不能证明这一点。
我一直没说的是,以资质或者资格说车友会组织的自驾游是“野鸡旅行社”,这本身就不成立。只要没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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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4088: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常德车友会是缺德的是“偷保险”!!这是关键!!
129楼#
发布于:2018-06-22 11:50
安安4088:自驾游或者自助游并不一定比旅行社参团便宜,乐趣不同而已,这与贪便宜没关系,说穿了,是参加者个人风险意识与组织者组织科不科学问题。
组织西藏游或者探险游,正规旅行社也好、志同道合者“缴伙”也好,都有出现意外死伤的案例。“驴友”探险,装备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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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翻阅了你的一些评论与回复,感觉你的法律知识还比较全面的“样子”,只是我想说,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没必要争论法律层面的因果评判关系,我相信家属肯定会走法律程序。现在是请你换位思考一下,你的一位亲人在同样的事件中不幸遇难,你会怎样??这篇文章的原文中列举了车友汇有限公司(请注意是“公司”)的费用清单,而且“推广广告”中也明确写明有多少期,每一期的出发具体时间等等,这和你的那些什么“缴火”的假设完全就是大相径庭的。而且你注意到没有,前段时间空姐遇害案中,滴滴打车公司只做为一个提供平台的中间机构对事件发生的处理态度是怎样的??还有就是近几年经常听说的吃饭喝酒出问题的事件,同桌吃吃饭的人是怎样对待死者家属的??这些事件都证明社会是有公义的,都会对生命怀有与生俱来的一种敬畏!我相信发文者应该是含有莫大的冤屈了才会发这样的文章出来,否则会这样做吗??所以请你能客观感性地去看待,一同为我们社会大众更多的争取到保障生命的权益。不要让未来的多少期出游中再出现如此大的代价而又投诉无门,让死者含冤,让生者寒心。
130楼#
发布于:2018-06-22 12:28
昇林2018:随便翻阅了你的一些评论与回复,感觉你的法律知识还比较全面的“样子”,只是我想说,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没必要争论法律层面的因果评判关系,我相信家属肯定会走法律程序。现在是请你换位思考一下,你的一位亲人在同样的事件中不幸遇难,你会怎样??这篇文章的...回到原帖
感谢昇林2018,看得出你富有正能量!
Lee2017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131楼#
发布于:2018-06-22 12:57
希望政府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旅行社,还逝者一个公道!
132楼#
发布于:2018-06-22 13:04
昇林2018:随便翻阅了你的一些评论与回复,感觉你的法律知识还比较全面的“样子”,只是我想说,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没必要争论法律层面的因果评判关系,我相信家属肯定会走法律程序。现在是请你换位思考一下,你的一位亲人在同样的事件中不幸遇难,你会怎样??这篇文章的...回到原帖
又来一深明大义的正义之士,持续关注中……
133楼#
发布于:2018-06-22 13:17
昇林2018:随便翻阅了你的一些评论与回复,感觉你的法律知识还比较全面的“样子”,只是我想说,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没必要争论法律层面的因果评判关系,我相信家属肯定会走法律程序。现在是请你换位思考一下,你的一位亲人在同样的事件中不幸遇难,你会怎样??这篇文章的...回到原帖
看到你的回复感觉很欣慰,就因为有你们,社会才有公义,老百姓才感觉到希望,常德才会有希望,社会才会有希望。
134楼#
发布于:2018-06-22 14:08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135楼#
发布于:2018-06-22 14:10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136楼#
发布于:2018-06-22 14:11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137楼#
发布于:2018-06-22 14:13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F___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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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楼#
发布于:2018-06-22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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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楼#
发布于:2018-06-22 15:26
    很多年前,我还在爱卡玩,爱卡车友会是全国性质的车友会,我们属于常德分舵。每年我们也组织自驾游,那是全程AA制的形式,在活动前。我们也要签署活动免责声明,但是真的出事了,组织者肯定事有责任的。这个毋庸置疑。何况你还是以公司形式招揽车友集中出游。
140楼#
发布于:2018-06-22 16:39
走司法程序耗时费力费钱,即使打赢,执行也是问题。我想死者家属这样做也是希望借助與论压力,达到私下协商解决的目的。
上面有几位法律“大拿”说这官司没得打的,只能说明你们学艺不精,加强学习吧。
141楼#
发布于:2018-06-22 17:00
老人的保险金也蒙胧,是在太黑心了
142楼#
发布于:2018-06-22 20:29
秋风一剑:很多年前,我还在爱卡玩,爱卡车友会是全国性质的车友会,我们属于常德分舵。每年我们也组织自驾游,那是全程AA制的形式,在活动前。我们也要签署活动免责声明,但是真的出事了,组织者肯定事有责任的。这个毋庸置疑。何况你还是以公司形式招揽车友集中出游...回到原帖
常德车友会就不是全程AA制……打擦边球吧!关键是他的草台班子玩出命案来了!我相信这个社会不会放过他……
143楼#
发布于:2018-06-22 22:54
车友会可以签免责声明,出了事情与车友会无关,但是不能将别人买保险的钱给黑了,导致家属索赔无门,这个车友会得全额赔偿吧
144楼#
发布于:2018-06-23 08:40
专治喷子:说个实话,我最反感就是搞些煽动情绪的帖子,有事去法院,而不是在这里搞些舆论压力,更不能要求政府如何如何。去法院,该怎么样怎么样,退一万步,实在司法不公,你就去砍你的仇人。人治惯了,何时才能习惯法制。。。回到原帖
先跟你普及一下知识:诉讼纠纷还分有四种形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你是不是出现任何纠纷问题了首先就去打官司?我文章里说了官司肯定会打,但是要让这种野鸡旅行社、这种泯灭人性道德、不敬畏人命的主要责任人受到全社会的谴责与唾骂。这也正是论坛的作用、舆论的作用,我希望你不要站偏了,事实依据摆在这里的,还需要你提醒打官司吗?这篇文章被你看到了这是在为你造福,像你这种智商的人以后应该不会再选择这种野鸡旅行社出游了吧?当然你硬要选择大家也没有办法,只能为你祈祷。再就是你说不打官司了就去砍人??这就是你所谓的“人制惯了何时才能习惯法制??”你懂法制吗??
145楼#
发布于:2018-06-23 09:14
F___:我观察了一下,安安有个特点,一开始讲得头头是道,讲着讲着就开始口嗨了回到原帖
确实!!
F___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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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楼#
发布于:2018-06-2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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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少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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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楼#
发布于:2018-06-23 10:58
F___:说的很对,受害者第一时间肯定是走了司法程序,要不然请律师闹着玩呢。在这发帖也正如您所说借助舆论压力,放大焦点,不管是达到私下解决的目的,还是有利于官司,更好的是提醒广大市民,然而受害者家属发这个贴子仿佛触碰到上面所谓的法律“大拿们的G点,“...回到原帖
比起所谓的法律问题,我们更为关心的事故发生过程,这个过程中的处理方式才是对车友对组织者的警示,最后的判决不过就是结论而已。真相比结论更重要,毕竟我们很多人今后还要出去自驾的,也还有人要组织活动的,这个真相有利于规避风险,避免牺牲。
当然有很多证据需要庭审时才用,我可以理解,不过希望庭审过后可以还原所有细节。
我参与处理过太多事故,真的希望每个人都能活下去,也不希望别人找我帮忙这些事。所有的事情发生后都只是两败俱伤,或伤人或伤财。愿消灭事故于萌芽前。
148楼#
发布于:2018-06-2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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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楼#
发布于:2018-06-23 21:48
专治喷子:法制就是凡事以法律为基准,所谓的和解调解仲裁,说穿了,就是和稀泥!在舆论上施压,无非就是讨价还价时多一点筹码。谁犯了错,该如何处罚,谁受了伤害,该赔偿多少,自有法律裁决,这才是法制!而不是一味搞这种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种事。还有一点,我说的砍...回到原帖
我忍不住还是回一下,为什么你认为发这个文章只是为了多一点讨价还价的筹码?难道你就没有看到还有警醒大家以后避免出现这种悲剧的善意吗?法律自然会做出公正的判决,让罪人得到严惩。不可能是谁哭得厉害谁就免罪,更不可能去惩罚罪人还会觉得有任何羞耻,既然你关注就请你持续关注下去看看他会是什么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