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同样的问题,我是于2023年1月29日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就医,按要求在窗口-交的费,发生费用1700多元,于2023年1月30日在一医院医保窗口咨询门诊报销事宜,被告知是武陵区医保,需前往武陵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咨询,我即刻坐车前往武陵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咨询,被告知如果是三级医院以下就医,可在发生费用时就可报销,但如果是在三级医院就医,现在还不能报,要等武陵区医保的通知。但是按文件,不管是在哪一级医院就诊都可报销,请问三级医院就诊的费用究竟什么时候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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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02-14 10:52
帖内置顶 – – 2023-02-14 10:56
关于咨询门诊报销政策的回复 网友灰姑娘123: 您好! 关于你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常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32号)文件精神,第五条 参保人员在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第一人民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享受报销。前期因为系统维护没有完全到位,无法进行报销,现在已全部维护好,2月9日起在医疗机构就可以即时结算报销。2023年1月1号-2月8日产生的未报销费用,可以回武陵区医疗保障局结算中心窗口补报(武陵区政务中心一楼结算中心电话0736-7223205)。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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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3-02-14 10:52
关于咨询门诊报销政策的回复 网友灰姑娘123: 您好! 关于你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常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32号)文件精神,第五条 参保人员在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第一人民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享受报销。前期因为系统维护没有完全到位,无法进行报销,现在已全部维护好,2月9日起在医疗机构就可以即时结算报销。2023年1月1号-2月8日产生的未报销费用,可以回武陵区医疗保障局结算中心窗口补报(武陵区政务中心一楼结算中心电话0736-7223205)。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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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3-02-1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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