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百姓求助于政府单位办事途中,在各大网络问政平台上,越来越多的政府单位对于信访问题,纠纷投诉问题都会说出,“涉及权益的问题,建议通过司法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1.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国家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各级政府都有相关的部门监管,在日常生活,很多问题相关部门却只“监”不“管”,人民群众多次反映,相关部门不能立即作为,随意推拖于“司法诉讼”道路上 2.老百姓并不是怕官司,但是司法道路“旷日持久”,成本高、周期长,一般的基层百姓真的难以折腾! 对于此类情况,司法部门有什么改革措施吗? |
|
最新喜欢:天空蔚蓝 |
1楼#
发布于:2021-09-02 16:24
帖内置顶 – – 2021-09-02 16:26
关于对《有事往司法路上走?》帖子的回复 尊敬的正义使者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第一,您指出的“司法诉讼”非我局的职权范围。常德市司法局为地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定的职责包括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等十七项工作(详情请登录https://sfj.changde.gov.cn/zwgk/zfxxgk/jggk/jgzn2/content_697000查看)。 第二,涉及群众利益且在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我局一定按要求及时办理,请您和广大群众严格监督。 第三,对于您反映的就“司法道路旷日持久”有什么改革措施问题,我局认为司法改革涉及中央顶层设计且范围广泛,我局目前能做的是严格落实上级的改革举措,改进自身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四,如您还有司法诉讼方面的疑问,建议您咨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常德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日 |
|
2楼#
发布于:2021-08-31 16:27
说到这个帖子,我就想这几天我遇到的一个事来做一下回应:
这一段时间,有一个女孩子为她父亲的新农保养老金的事,这几年以来一直在打电话投诉,不外就是我失职,对他父亲的诉求拖着不办,导致他父亲少领了多少多少养老金的。但是投诉我的时候一直没有附上任何证据。 我昨天就托人告知她,如果她坚持这么认为,建议她上法庭起诉我,我们在法庭上讲事实摆道理,做个了断也好。 我不觉得司法途径旷时日久,相反我认为更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因为很缠访的,一访就是好多年,跑乡镇跑县城跑市里,跑省里,难道这不要花钱的么?这个钱难道要国家出么?难道这不是旷时日久么? |
|
3楼#
发布于:2021-08-31 16:29
但是司法道路“旷日持久”,成本高、周期长,一般的基层百姓真的难以折腾!------比起那些缠访的来,只怕是浪费更多的纳税人的钱,因为基层政府部门一次接一次的调解什么,肯定不可能由工作人员私人来负责开销。。
|
|
4楼#
发布于:2021-08-31 16:35
我也打过官司,但是输了,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好说的,盘算一下得失,到此为止就是,虽然我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但是我也认为,这是一个息事宁人的判决。
这场官司让我认识到了一个以前真没有想到过的道理:不是自己搞个正义的名字,就代表了正义,不是说自封反腐大将,正义使者,就一定是一身正气的正人君子。(我这一句不是针对楼主个人而言),就应了网上的一个段子,烧香不一定是和尚,也可能是熊猫。 |
|
5楼#
发布于:2021-08-31 16:37
再具体回应楼主的观点:人民群众多次反映,相关部门不能立即作为,随意推拖于“司法诉讼”道路上------法律里面还有一句,凡事都要讲证据,另外我还有一个观点,不是所有人都通情达理的。
|
|
8楼#
发布于:2021-08-31 17:08
|
|
9楼#
发布于:2021-08-31 17:14
武德将军:但是司法道路“旷日持久”,成本高、周期长,一般的基层百姓真的难以折腾!------比起那些缠访的来,只怕是浪费更多的纳税人的钱,因为基层政府部门一次接一次的调解什么,肯定不可能由工作人员私人来负责开销。。回到原帖有时候,相关部门,相关干部并未尽责,事事想着撇开关系,怕惹麻烦,随意脱口而出,推拖于司法道路,这种情况难道不存在吗?这种情况应该吗?我们作为政府单位,政府干部,办事是不是讲流程呢?随随便便就让老百姓自己去打官司,那我们政府部门的职责尽到了吗?各个职能单位的信访办公室是起什么作用的?信访局是用来干啥的?从中央到地方,多级信访部门提出信访改革。纠纷问题难处理就不处理了?化解信访矛盾,消除重复信访已是各级部门的一项工作要求 |
|
10楼#
发布于:2021-08-31 17:21
|
|
11楼#
发布于:2021-08-31 17:31
|
|
12楼#
发布于:2021-08-31 17:31
|
|
13楼#
发布于:2021-08-31 17:34
武德将军:说到这个帖子,我就想这几天我遇到的一个事来做一下回应:作为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内容中,你代表的不是你个人,而是代表的政府,群众有什么问题,有什么疑问,有什么纠纷,都是在一起耐心探讨,不能光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也得换位思考,这是你的职责责任所在,群众为何久久投诉,她不烦?她持续在投诉,是在她的考虑点上认为自己还有一定的道理的,你若不能认可,那就应该根据对方的疑问进行解疑解惑,化解矛盾,而不是因该置之不理,推拖于司法道路上,相比于一个政府干部,比一个老百姓懂的法肯定是要多的 |
|
14楼#
发布于:2021-08-31 17:39
|
|
15楼#
发布于:2021-08-31 17:41
正义使者:息事宁人就是一种错误的观念,代表的就是“忍气吞声”,但在现今社会中却有无法避免,但是我们国家大力发展,大力改革,都是为了逐渐促进“完全”的公平,但是涉及个人权益的事情,该较真的就得较真,都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必定有人利益就得受到伤害!回到原帖息事宁人,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一种调解(这是我从我这场官司中得出来的结论),至于你认不认可我不强求,因为每个人经历不同看法就不同。至于你说随随便便就让老百姓自己去打官司,那我们政府部门的职责尽到了吗?-----我很明白的告诉你一句,如果最后附上一句,建议走司法诉讼途径解决时,背后都不知道有多少无奈在里面,不是每一个人都通情达理,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接受政府部门的调解的,每个人的诉求都不同,但不是每个人的诉求都非常合理,达不到他们的诉求的,往往就会产生反复信访,这是你没有深入进来所无法了解的。 |
|
16楼#
发布于:2021-08-31 17:44
|
|
17楼#
发布于:2021-08-31 17:55
|
|
18楼#
发布于:2021-08-31 17:56
|
|
20楼#
发布于:2021-08-31 17:58
|
|
21楼#
发布于:2021-08-31 17:59
武德将军:你知道人家没有对方的疑问进行解疑解惑,化解矛盾?关键在于人家听不听你的解释?回到原帖就给你举个例子,当事人因为和一个企业的侵权纠纷问题,将问题反映给了乡政府,乡政府第一次答复说没有任何问题,补偿都给到位;第二次反馈,同级政府答复说调查以后确实存在问题,要求企业拿出方案处理赔偿,并且有干部当场直接告知当事人这个问题他可能解决不了,比较麻烦;一个月以后,询问该单位,目前还没有新答复;再问一次,直接告知当事人自己去打官司吧!然后找乡镇司法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司法所告知当事人,这个事情不受理,这事情就算了吧!很多信息问题都有政府监管记录备案,因为很多信息无法获取,无法直接起诉,且法院的规矩也是先调后诉,谁来调?司法所来调,司法所调不调,理都不理。。。 |
|
22楼#
发布于:2021-08-31 18:01
|
|
26楼#
发布于:2021-08-31 20:21
|
|
27楼#
发布于:2021-09-01 03:21
我看了楼下回复,终于是明白了,他主要意思就是,通情达理! 有些人不讲道理,给他解释他不明白,也听不进去,就是这个事件解决不了的原因。 这应该就是楼下在办公室处理纠纷,遇见解决不了的难题,推到法院见的原因。
楼下就是揪着这点在跟你扯 这只是一小部分原因,大部分原因还是不作为!懒政! |
|
28楼#
发布于:2021-09-01 07:08
信访,不信法的怪状,早就应该予以纠正!对于确属行政职权(权力清单)范围内的事情,行政部门有作为的义务。这点不假,但对于涉诉案件(事情)且诉前调解无效时,就应该纳入正常的司法轨道予以解决!
|
|
29楼#
发布于:2021-09-01 10:11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