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21-09-01 10:16
haijun8125:信访,不信法的怪状,早就应该予以纠正!对于确属行政职权(权力清单)范围内的事情,行政部门有作为的义务。这点不假,但对于涉诉案件(事情)且诉前调解无效时,就应该纳入正常的司法轨道予以解决!回到原帖
对于机关单位的各项工作,都是应该有相应的工作流程的,推拖于司法道路也应有相应的前提(相关部门无法履责,相关事项多次调解无果,最终结果当事人不能认可的情况下,也就是到了最终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才能走上司法道路
31楼#
发布于:2021-09-01 10:16
正义使者:“有时候,相关部门,相关干部并未尽责,事事想着撇开关系,怕惹麻烦,随意脱口而出,推拖于司法道路”你说这种情况存在么?回到原帖
肯定有这种情况存在,但是绝对不是主流,因为现在上面的纪律卡得很严,如果说当事人方面理占尽了,相关部门相关干部不处理,人家一个县长热线,不少的人要掉饭碗,我相信没那么多傻子。
32楼#
发布于:2021-09-01 10:17
haijun8125:信访,不信法的怪状,早就应该予以纠正!对于确属行政职权(权力清单)范围内的事情,行政部门有作为的义务。这点不假,但对于涉诉案件(事情)且诉前调解无效时,就应该纳入正常的司法轨道予以解决!回到原帖
本来就是这样,为什么要提法治建设,不就是要加强国民的法律意识么?
33楼#
发布于:2021-09-01 10:17
天空蔚蓝:我看了楼下回复,终于是明白了,他主要意思就是,通情达理!  有些人不讲道理,给他解释他不明白,也听不进去,就是这个事件解决不了的原因。 这应该就是楼下在办公室处理纠纷,遇见解决不了的难题,推到法院见的原因。
     楼下就是揪着这点在跟...
回到原帖
是的,他是将人民群众一概而论,认为全是刁民,不知道他有没有考虑过“贪官污吏”“冤假错案”这些都是一日而成吗?
34楼#
发布于:2021-09-01 10:19
天空蔚蓝:我看了楼下回复,终于是明白了,他主要意思就是,通情达理!  有些人不讲道理,给他解释他不明白,也听不进去,就是这个事件解决不了的原因。 这应该就是楼下在办公室处理纠纷,遇见解决不了的难题,推到法院见的原因。
     楼下就是揪着这点在跟...
回到原帖
那你觉得如果说人家处理得了,解释得明白,相关部门会附上一句:建议走司法途径么?如果是你,对于当事人,你该说的说了,该调解的调解了,当事人根本不听,那你还能怎么样?你说个更有效的办法看看?
35楼#
发布于:2021-09-01 10:27
正义使者:就给你举个例子,当事人因为和一个企业的侵权纠纷问题,将问题反映给了乡政府,乡政府第一次答复说没有任何问题,补偿都给到位;第二次反馈,同级政府答复说调查以后确实存在问题,要求企业拿出方案处理赔偿,并且有干部当场直接告知当事人这个问题他可能解决...回到原帖
本来侵权的纠纷,走司法途径解决是最理想的解决办法,那么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行为法》摆在那里。回来你举的这个例子,你说的第一次答复和第二个答复明显有很大的差异,到底是怎么回事,里面是不是还有什么其它原因,我没有调查所以不评论。但是回到第二个回复这里,人家已经都很明确有回复了,政府方面解决不了,其实意思很明显,这种情况最好是走司法途径,因为政府并不是万能的,政府也不能包办所有事务,不然还要法院检察院做什么?说真的,至于你说的司法所告知当事人不受理,因为我没有调查,所以也不能完全就听信你的单方面说法,如果是法律规定是司法所有权利受理的纠纷,司法所无缘无故不受理,建议你把证据准备充分,直接投诉司法所。不过建议你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行为法》,哪些是必须经司法所调解的。
36楼#
发布于:2021-09-01 10:31
正义使者:就给你举个例子,当事人因为和一个企业的侵权纠纷问题,将问题反映给了乡政府,乡政府第一次答复说没有任何问题,补偿都给到位;第二次反馈,同级政府答复说调查以后确实存在问题,要求企业拿出方案处理赔偿,并且有干部当场直接告知当事人这个问题他可能解决...回到原帖
具体回到你说的法院的规矩是先调后诉,谁来调,你到法院走一趟就知道了,我是因为经过侵权官司的,所以还是多少知道一些的。我应诉时,法院的主审法官最开始就提出调解,他明言,你们这个官司就是浪费司法资源,想以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我笑言,不是我起诉的,你应该问起诉方,最后的结果是都不接受凋解,那就只能开庭了。
37楼#
发布于:2021-09-01 10:34
秋风一剑:国家层面都没解决的问题。你到常德论坛扯。回到原帖
有时候普及一下法律和政策,也没什么坏处,也让一些键盘侠走出键盘的迷思没得坏处,至少前几年我们石门几个有名的喷子在连续看了我发的多个关于低保的跟贴之后,对我表示:我现在算明白了,低保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农村工作看来也不好搞呢!从此他们发贴也开始学会了深入调查后再发贴了,不再听风就是雨了!
38楼#
发布于:2021-09-01 10:42
正义使者:就给你举个例子,当事人因为和一个企业的侵权纠纷问题,将问题反映给了乡政府,乡政府第一次答复说没有任何问题,补偿都给到位;第二次反馈,同级政府答复说调查以后确实存在问题,要求企业拿出方案处理赔偿,并且有干部当场直接告知当事人这个问题他可能解决...回到原帖
我是自学法律的,我发表一个我自己的看法,在我看来,关于你举的这个例子,政府处理不了,走司法途径解决是最有效的途径。听你的口气,找政府前前后后都找了几个月,如果走司法途径可能开庭都开完了,不管哪方败诉,败诉方如果不执行,司法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但是政府部门是没有这么权限的。
39楼#
发布于:2021-09-01 10:44
正义使者:对于机关单位的各项工作,都是应该有相应的工作流程的,推拖于司法道路也应有相应的前提(相关部门无法履责,相关事项多次调解无果,最终结果当事人不能认可的情况下,也就是到了最终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才能走上司法道路回到原帖
就是哈,政府部门如果写回复时,附上一句,建议走司法途径,都包含了(相关部门无法履责,相关事项多次调解无果,最终结果当事人不能认可)的无奈,如果能解决得了,你在最后会附上这么一句么?
40楼#
发布于:2021-09-01 10:46
正义使者:是的,他是将人民群众一概而论,认为全是刁民,不知道他有没有考虑过“贪官污吏”“冤假错案”这些都是一日而成吗?回到原帖
你什么时候看到我写了刁民两个,我最多也就写一个个不是个个都通情达理了,你倒会联想,那依你之见,全中国政府所有工作人员那都是只拿钱不干活的人了,是不是这个意思?
41楼#
发布于:2021-09-01 10:50
武德将军:肯定有这种情况存在,但是绝对不是主流,因为现在上面的纪律卡得很严,如果说当事人方面理占尽了,相关部门相关干部不处理,人家一个县长热线,不少的人要掉饭碗,我相信没那么多傻子。回到原帖
“一个县长热线,不少的人要掉饭碗”,这个据本人经历还是没有那么厉害吧!我们现在的单位都是根据信访改革后的规定,讲究属地原则,本人也打过县长热线,市长热线,包括省里的单位,但最终都交给了乡镇,反映的问题就是乡镇的问题,相关干部能承认自己的问题,但是让他自己处理自己,谁奈何了他?有没有人一手遮天?这个问题好像看起来不可思议,但现实社会真的不存在吗?有句话说“山高皇帝远”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42楼#
发布于:2021-09-01 11:00
正义使者:“一个县长热线,不少的人要掉饭碗”,这个据本人经历还是没有那么厉害吧!我们现在的单位都是根据信访改革后的规定,讲究属地原则,本人也打过县长热线,市长热线,包括省里的单位,但最终都交给了乡镇,反映的问题就是乡镇的问题,相关干部能承认自己的问题...回到原帖
只是你没见过而已,不代表没处分。至于你最后说的有人一手遮天、山高皇帝远,这一点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这个我不否认,至于占多大比例,这个事我没调查,也没有这个能力进行调查,所以也不下结论。就你说的你打县长热长市长热线省长热线的具体事宜,我不发表任何看法,我还是那句,我没有调查过的具体事情,我不发表任何看法,但是一点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我从不要轻信任何单方面言论,这不是针对你一个人而言。
43楼#
发布于:2021-09-01 11:14
武德将军:只是你没见过而已,不代表没处分。至于你最后说的有人一手遮天、山高皇帝远,这一点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这个我不否认,至于占多大比例,这个事我没调查,也没有这个能力进行调查,所以也不下结论。就你说的你打县长热长市长热线省长热线的具体事宜,我不发表...回到原帖
法治社会,国家的政策制度都是好的,但最终执行都是靠下面的单位,我也并没有去抨击所有的官员干部,这是说的部分存在,看见的情况,对于基层老百姓,有时候真的是无可奈何的,老百姓能做到的就像旧社会一样祈求下一次换个好干部,一个地区的发展,老百姓的发展和一个干部的关系真的是很大的,作为一个国家公务人员,你已经不再是一个普通民众,任何的一言一行代表的都是政府单位,当然,你能做到的只能是维护自己的初衷,对于其他人。。。
44楼#
发布于:2021-09-01 13:45
为什么这么多人去信访?恰恰说明我们的法治任重道远,政府,老百姓,司法机关。
45楼#
发布于:2021-09-01 16:17
正义使者:法治社会,国家的政策制度都是好的,但最终执行都是靠下面的单位,我也并没有去抨击所有的官员干部,这是说的部分存在,看见的情况,对于基层老百姓,有时候真的是无可奈何的,老百姓能做到的就像旧社会一样祈求下一次换个好干部,一个地区的发展,老百姓的发...回到原帖
那我也只是说不是所有的人都通情达理,那你就给我扣上了在我眼中天下群众都是刁民的大帽子,你这是什么逻辑!
46楼#
发布于:2021-09-01 16:18
星火999:为什么这么多人去信访?恰恰说明我们的法治任重道远,政府,老百姓,司法机关。回到原帖
同时也说明,我们还要加强法律意识宣传,不光是公职人员,普通群众也要加强法律意识宣传。
47楼#
发布于:2021-09-02 16:24
关于对《有事往司法路上走》帖子的回复


尊敬的正义使者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第一,您指出的“司法诉讼”非我局的职权范围。常德市司法局为地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定的职责包括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等十七项工作(详情请登录https://sfj.changde.gov.cn/zwgk/zfxxgk/jggk/jgzn2/content_697000查看)。
第二,涉及群众利益且在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我局一定按要求及时办理,请您和广大群众严格监督。
第三,对于您反映的就“司法道路旷日持久”有什么改革措施问题,我局认为司法改革涉及中央顶层设计且范围广泛,我局目前能做的是严格落实上级的改革举措,改进自身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四,如您还有司法诉讼方面的疑问,建议您咨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常德市司法局  
202192
48楼#
发布于:2021-09-03 11:43
市司法局:关于对《有事往司法路上走?》帖子的回复
 
尊敬的正义使者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第一,您指出的“司法诉讼”非我局的职权范围。常德市司法局为地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定的职责包括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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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
1.不是我的事;2.只管自己的事;3.没办法;4.另寻他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