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21-09-01 10:16
haijun8125:信访,不信法的怪状,早就应该予以纠正!对于确属行政职权(权力清单)范围内的事情,行政部门有作为的义务。这点不假,但对于涉诉案件(事情)且诉前调解无效时,就应该纳入正常的司法轨道予以解决!回到原帖对于机关单位的各项工作,都是应该有相应的工作流程的,推拖于司法道路也应有相应的前提(相关部门无法履责,相关事项多次调解无果,最终结果当事人不能认可的情况下,也就是到了最终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才能走上司法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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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布于:2021-09-0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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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21-09-01 10:17
haijun8125:信访,不信法的怪状,早就应该予以纠正!对于确属行政职权(权力清单)范围内的事情,行政部门有作为的义务。这点不假,但对于涉诉案件(事情)且诉前调解无效时,就应该纳入正常的司法轨道予以解决!回到原帖本来就是这样,为什么要提法治建设,不就是要加强国民的法律意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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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21-09-0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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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21-09-0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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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21-09-01 10:27
正义使者:就给你举个例子,当事人因为和一个企业的侵权纠纷问题,将问题反映给了乡政府,乡政府第一次答复说没有任何问题,补偿都给到位;第二次反馈,同级政府答复说调查以后确实存在问题,要求企业拿出方案处理赔偿,并且有干部当场直接告知当事人这个问题他可能解决...回到原帖本来侵权的纠纷,走司法途径解决是最理想的解决办法,那么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行为法》摆在那里。回来你举的这个例子,你说的第一次答复和第二个答复明显有很大的差异,到底是怎么回事,里面是不是还有什么其它原因,我没有调查所以不评论。但是回到第二个回复这里,人家已经都很明确有回复了,政府方面解决不了,其实意思很明显,这种情况最好是走司法途径,因为政府并不是万能的,政府也不能包办所有事务,不然还要法院检察院做什么?说真的,至于你说的司法所告知当事人不受理,因为我没有调查,所以也不能完全就听信你的单方面说法,如果是法律规定是司法所有权利受理的纠纷,司法所无缘无故不受理,建议你把证据准备充分,直接投诉司法所。不过建议你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行为法》,哪些是必须经司法所调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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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21-09-0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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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21-09-0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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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21-09-0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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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21-09-0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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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布于:2021-09-0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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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21-09-01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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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布于:2021-09-01 11:00
正义使者:“一个县长热线,不少的人要掉饭碗”,这个据本人经历还是没有那么厉害吧!我们现在的单位都是根据信访改革后的规定,讲究属地原则,本人也打过县长热线,市长热线,包括省里的单位,但最终都交给了乡镇,反映的问题就是乡镇的问题,相关干部能承认自己的问题...回到原帖只是你没见过而已,不代表没处分。至于你最后说的有人一手遮天、山高皇帝远,这一点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这个我不否认,至于占多大比例,这个事我没调查,也没有这个能力进行调查,所以也不下结论。就你说的你打县长热长市长热线省长热线的具体事宜,我不发表任何看法,我还是那句,我没有调查过的具体事情,我不发表任何看法,但是一点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我从不要轻信任何单方面言论,这不是针对你一个人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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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布于:2021-09-01 11:14
武德将军:只是你没见过而已,不代表没处分。至于你最后说的有人一手遮天、山高皇帝远,这一点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这个我不否认,至于占多大比例,这个事我没调查,也没有这个能力进行调查,所以也不下结论。就你说的你打县长热长市长热线省长热线的具体事宜,我不发表...回到原帖法治社会,国家的政策制度都是好的,但最终执行都是靠下面的单位,我也并没有去抨击所有的官员干部,这是说的部分存在,看见的情况,对于基层老百姓,有时候真的是无可奈何的,老百姓能做到的就像旧社会一样祈求下一次换个好干部,一个地区的发展,老百姓的发展和一个干部的关系真的是很大的,作为一个国家公务人员,你已经不再是一个普通民众,任何的一言一行代表的都是政府单位,当然,你能做到的只能是维护自己的初衷,对于其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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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布于:2021-09-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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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布于:2021-09-01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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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布于:2021-09-02 16:24
关于对《有事往司法路上走?》帖子的回复 尊敬的正义使者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第一,您指出的“司法诉讼”非我局的职权范围。常德市司法局为地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定的职责包括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等十七项工作(详情请登录https://sfj.changde.gov.cn/zwgk/zfxxgk/jggk/jgzn2/content_697000查看)。 第二,涉及群众利益且在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我局一定按要求及时办理,请您和广大群众严格监督。 第三,对于您反映的就“司法道路旷日持久”有什么改革措施问题,我局认为司法改革涉及中央顶层设计且范围广泛,我局目前能做的是严格落实上级的改革举措,改进自身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四,如您还有司法诉讼方面的疑问,建议您咨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常德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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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布于:2021-09-0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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