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德山经开区,红色电动三轮车参与营运,已是公开且合理化了,存在即合理,要不然怎么能存在呢?至于合不合法,这不是我们定论的……
既然 电动三轮在被默许参与运营的前提下,那么遵法守则地营运,弄点钱补贴家用,也无可厚非,但不应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不应给社会带来负效应…… 德山的电动红三轮违章、违法,乱闯、乱窜,是出了名的…… 更有甚者,一定数量的红色三轮车为了揽生意,长时间的占据着公交车的站台和停靠港湾(尤以农行对面公交站台和工商银行公交站台被占严重),迫使公交车不能正常进入站台,只能在快车道上下客,由此一来,就给公共交通带来来了不可预料的安全隐患,也严重阻碍了常德市公交公司提升服务质量的步伐,同时也拖了大常德创建模范交通城市的后腿…… 对于这一不正常现象,本人已跟踪查访了近半年时间,不分季节,不分时段,红色电动三轮车占据公交站台的现象随时存在。本人拍摄了一定数量的现场图片留存…… 令我疑惑的是,如此明显并长期存在的问题,怎么就没有部门发现和管理呢? 做为一个热爱德山的老市民,今天郑重地将这一可能酿成大事的“小问题"提交给德山经开区管委会,希望引起你们的重视,并希望尽快得到根治,千万别让常德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这块金牌在此被沾污,也应让日新月异的大德山更加光彩,要让管理有序的大德山更加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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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11-24 15:50
帖内置顶 – – 2020-11-24 16:16
关于市民留言“这个严重影响公共交通安全的问题能解决好吗?”的回复
独钓寒江(网友): 您好!
您在市民留言《这个严重影响公共交通安全的问题能解决好吗?》中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经开区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实地查验,经开区确实有较多电动三轮车涉嫌存在非法营运行为,但也有部分电动三轮车为购物自用。经开区运管所执法人员大力宣传电动三轮车不得参与非法载客行为。 政策依据: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机动车辆为社会公众提供客货运输服务的行为。此电动三轮车为非机动车,车辆无牌无证,驾驶人员无证驾驶,建议区公安交警部门将此电动三轮车列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加强管理。 今后,经开区运管所将加大工作力度,净化经开区道路运输市场运营环境。一是争取上级支持。因常德经开区公交总站地处城乡结合部,公共交通工具未覆盖,且无出租车在此巡游,滋生了黑的黑摩和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行为。将积极向主管部门建议延伸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站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二是加大查处力度。采取不定期的日常巡查、增加执法人员和执法次数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对乱停乱靠车辆进行劝离,发现非法营运车辆一律严惩重罚。自去年以来,暂扣了65辆涉嫌参与非法载客电动三轮车(含四轮),处罚金额3万元。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议区管委会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对车辆乱停乱靠,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加大查处力度,部门联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在辖区内进行宣传教育,并协调镇街及社区相关部门广泛参与,宣传群众乘坐黑的黑摩的危害性,告诫群众拒绝乘坐黑的黑摩,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道路运输工作的关注与信任。 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20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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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11-20 14:10
太多年了,有关部门装聋作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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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0-11-20 14:40
它是“军工品质”,不是铝皮做的,也不是铁皮做的,而是钢板做的,脑壳硬得很,皮肉紧得很,出了事不要紧。楼主多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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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0-11-2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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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0-11-2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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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0-11-20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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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0-11-2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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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0-11-20 16:14
遵法守则地营运,弄点钱补贴家用,也无可厚非,但不应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不应给社会带来负效应……
坚决支持! 资深网友,理性发声,俺也跟到吆喝一嗓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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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0-11-2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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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0-11-2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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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0-11-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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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20-11-20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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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0-11-2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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