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运管搞了一系列活动,但是看看论坛,关于的士还是怨声载道……
立帖为证,牌子不收公,都是笑话! 的牌私有,赚钱第一,其他谁管啊。 最主要,你也管不到啊…… 运管啊,你尽力了,是不是?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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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9-04-03 09:49
帖内置顶 – – 2019-04-04 11:12
关于市民留言“的士车牌不收归公有,怎么管都是笑话……”的回复
“纯属路过”网友: 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栏目所发“的士车牌不收归公有,怎么管都是笑话……”一帖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城区出租汽车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存在个体经营和公司营运两种方式。其中2008年至2018年这10年间,根据《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的规定,市城区所有出租汽车实行公司化经营,加上出租汽车经营权私下交易转让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责任不明确。 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允许个体经营和企业经营同时存在,要求建议产权明晰,主体责任明确的经营管理体制;同年,《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修改,不再要求城市出租汽车实行特许经营和实行公司化经营。基于上述原因,我市在2018年底启动了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改革,对出租汽车经营权进行确权,允许个体经营和公司经营并存,其中693台确权给个体,423台由市城区14家出租汽车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并在车身颜色上予以区分,初步理顺了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产权,明确了经营主体责任。 我们认为,明晰产权和明确主体责任有利于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其中要求个体经营者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并自己上车经营,聘请的副班驾驶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注册才能上岗。与此同时,我市还制定了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建立完善了退出机制,建设了出租汽车智能监管平台。当前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充分运用智能监管平台、行政处罚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手段,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优胜劣汰。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改善和提高离不开广大市民乘客的参与和监督,我们出台了有奖举报监督制度,欢迎广大乘客举报出租汽车不文明经营行为,共同为树立出租汽车新形象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关心和关注! 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9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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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9-04-02 09:39
遥想以前一块的士牌照相当值钱,但随着家用汽车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及互联网络平台的发展,的士被滴滴等运营车挤占了市场份额,共享单车的普遍,电动汽车的出现,的士牌照价值贬值越来越厉害,然而的士开始是选择性择客又是无底线的拼客欺客,被严管之后,现在又想回归国有吃大锅饭,真够幼稚!楼主,你老兄还立贴为证,都不知道底气从何而来。的士不从自身找原因,不自我革新求发展,老是躺在原有的发财梦里睡大觉,指望政府来救,迟早会被市场无情淘汰出,的士老大哥也将成为历史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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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4-02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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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4-0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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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9-04-0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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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9-04-0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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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4-02 15:45
虽然我不打的,还是有很多人需要乘坐的士的,加强监管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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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9-04-02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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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9-04-02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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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9-04-02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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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9-04-02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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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9-04-02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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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9-04-02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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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9-04-02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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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9-04-02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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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9-04-0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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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9-04-03 09:49
关于市民留言“的士车牌不收归公有,怎么管都是笑话……”的回复
“纯属路过”网友: 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栏目所发“的士车牌不收归公有,怎么管都是笑话……”一帖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城区出租汽车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存在个体经营和公司营运两种方式。其中2008年至2018年这10年间,根据《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的规定,市城区所有出租汽车实行公司化经营,加上出租汽车经营权私下交易转让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责任不明确。 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允许个体经营和企业经营同时存在,要求建议产权明晰,主体责任明确的经营管理体制;同年,《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修改,不再要求城市出租汽车实行特许经营和实行公司化经营。基于上述原因,我市在2018年底启动了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改革,对出租汽车经营权进行确权,允许个体经营和公司经营并存,其中693台确权给个体,423台由市城区14家出租汽车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并在车身颜色上予以区分,初步理顺了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产权,明确了经营主体责任。 我们认为,明晰产权和明确主体责任有利于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其中要求个体经营者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并自己上车经营,聘请的副班驾驶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注册才能上岗。与此同时,我市还制定了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建立完善了退出机制,建设了出租汽车智能监管平台。当前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充分运用智能监管平台、行政处罚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手段,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优胜劣汰。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改善和提高离不开广大市民乘客的参与和监督,我们出台了有奖举报监督制度,欢迎广大乘客举报出租汽车不文明经营行为,共同为树立出租汽车新形象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关心和关注! 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9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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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9-04-03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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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9-04-03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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