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号滨河北路工程教育路至黑桥段封路到10月20日,我在封闭区中间做生意,这让我不得不停业,封路长达四个月竟然没人通知我,我去信访局反映情况,去建设局要求给个说法,他们说我那是不合法经营场所,过了一个多月环保局,工商所到船上,说我污染新北河不能再营业,工商所叫我签停业整顿书,这让我又想起三年前接手水上农庄装修了近三个月快完工时,有天突然间进来十几个男人说他们是区委各个部门的代表,说政府是不会允许我在船上开张做生意的,见我一个女人不容易,因此大家都来劝我搬离,我说早不劝,等我花了二三十万了来劝我搬,我的钱就这样没了?他们说船不合法,早就要拆要封的,这怨不得谁,如果不听从政府安排,那下次来的人可不会是这样客气的劝你搬了,从我2010年回到西湖,我每天看到这船上人来人往做着生意,我跟家人与朋友也到船上吃过很多次饭,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证都很显眼的挂在收银台,之后两个小孩在船上掉进河里失去生命,当时都认定水上农庄完了,可是出了那么大的事仍然营着业,直到2015年我见大门上贴着出租出售几个大大的字与老板的联系电话,同样的地方,同样的事,只是不同的老板,却是完全不同的对待,即然不合法,那建设局为什么就让它一直存在,为什么工商所发放经营许可证,卫生局发放卫生许可证,即然要拆要封的,为什么从来不见任何告示,也不见船上贴有封条,任老板卖,任别人买,而我接手了却拿这些来逼我搬,我想知道为什么?可是没人问答我,离开时留下话说政府说这不合法就是不合法,说这要拆就得拆,不许再动工装修,看着一群人离开,心里说不出的滋味,之后我去区委想问下是否有余地,可是都回答得无任何商量的余地,帮我问情况的人还对我说算了吧,民斗不过官,区委说了,只要你开业,区里就会立马封了你的,就这样我船上停了工,就因为停了工,水面不比陆地,因收尾工作停了,使我这三年来为了安全总是反复不停的做着同样的维修,因此关关停停,直到今年才解决了所有麻烦,好不容易生意有了起色,又一下将我打到原地,这就是西湖政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吗?以前西湖那么多厂家,纸厂,棉麻厂,制药厂,酒厂,食品加工厂,机械厂,鞭炮厂,大西湖等等,,,还有很多私人小加工厂,这些厂全都不存在了,这些地方得解决西湖成千上万户家庭的开支,而他们的倒闭不得不让成千上万的人外出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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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9-13 08:12
帖内置顶 – 西湖管理区热线 – 2018-09-13 09:20
关于请西湖政府明示我非法在哪?的回复 “ wo路过”网友: 您好!针对您投诉举报《请西湖政府明示我错在哪?》所反映的问题西湖区委、区管委会非常重视,当天,区党委书记龚霞波批示要求区组宣统部协调,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环保局、水利局回复。同时,区管委会专门成立由西洲乡、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参与的协调领导小组,专门处理此事。经详细调查,现回复如下: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回复:经查,原常德市西湖区新北河水上农庄于2010年2月3日由陈翔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前置审批后进行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并于2015年5月19日进行执照注销。后陈翔把农庄转让给石霞,石霞把农庄租赁给刘平国。目前经营该餐馆的业主刘平国并未取得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7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构成了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刘平国在餐厅经营期间曾多次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因其不能提交合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依法不能予以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也不能予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但由于其在未取得上述证、照的情形下开展经营活动,因而构成非法经营。同时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谌勇与执法人员戴隆武等人于2018年7月26日对其进行约谈,告知其无证经营系违法行为。8月1日,该局再次对刘平国下达了责令停业通知书,刘平国中止了与新北河水上农庄的租赁合同,停止了经营。 因新北河水上农庄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2018年9月5日上午,常德市文化综合执法局会同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西湖公安干警对现新北河水上农庄业主石霞进行了现场约谈,目前该农庄没有开展经营活动。 卫生局回复:在2010年2月,当时的区卫生监督所(现卫生局)收到新北河水上农庄(业主:陈翔)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后,派人到新北河水上农庄进行现场审查,其卫生状况、硬件设施及其需提供的资料齐全,按照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条件,当初的区卫监所,为其办理了3年有效期限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从2010年2月至2013年2月止。其证于2013年2月已作废。 环保局回复:1、新北河水上农庄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十六条有关规定。2、违法向新北河水体排放餐厨废弃物和人粪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 水利局回复:新北河农庄从开业至今,未到西湖水利局办理许可手续。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防洪的活动。结合湖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开展相关取缔工作。 西湖管理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2018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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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9-04 08:42
楼主的情况貌似在某电视剧里看到过类似的剧情,不让你继续经营肯定是对的,至于你说的损失二三十万,个人觉得是因为你自己经验不足,没有经过前期调查,匆忙接盘或是明知有问题确报着侥幸心理而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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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9-04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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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9-04 10:13
按你这意思,楼主是在河里那种船上开农庄的吧?各种废水直接排到河里污染严重,国家、省里都在搞洞庭湖水治理,新河好像是通着洞庭湖的,像你这种开在河上的肯定要关啊。不然你以为别人那么牛的人为啥不干了转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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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9-0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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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9-0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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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9-04 10:42
水上餐饮浮筏,一是污染河水,二是妨碍河道行洪,肯定要取缔。以前搞没有取缔,不是现在也不能取缔的理由。好比一个养猪场,以前没事,现在环保标准提高,不许再开,那就该关就关。谁也不能说以前开了没事,那就应该永远开下去。更不能说有人买下了这个养猪场,换了老板、花了钱,就可以继续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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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9-0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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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9-0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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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9-0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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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9-0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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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9-04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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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9-04 14:06
以前武陵区沅江岸边还不是好多搞餐饮的船,后来都关门大吉了,楼主2015年接盘,肯定是原来的老板收到了风声晓得不能搞哒才转让,要不然生意那么好他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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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9-04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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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9-0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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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9-04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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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9-04 16:36
好像记得西湖有一条河里有一条改建了的船,据传说有一小孩失足落水淹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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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9-04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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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9-04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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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8-09-05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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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8-09-0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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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8-09-0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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