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楼#
发布于:2018-04-2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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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楼#
发布于:2018-04-2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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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楼#
发布于:2018-04-28 11:40
提示性、警示性的鸣喇叭可以有,不要超过1秒、不要连续鸣叫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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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楼#
发布于:2018-04-2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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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楼#
发布于:2018-04-28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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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楼#
发布于:2018-04-28 19:35
附议。城区礼让行人和禁鸣喇叭出发点是好的,但总感觉执行层面还有些问题,一是实际生活中包括交警本人开车时都不能做到不在这方面扣分,现在法律法规过于偏袒一方导致现在的行人大胆逼停车辆的行为越来越普遍,有些行人哪怕面前一张车辆过去后后面完全没车辆了也不愿意等那么2秒,硬生生逼停最后一辆车,实际我觉得行人与行车应该是相互礼让过程;二是大家普遍反映的礼让行人的处罚标准太高,而大部分驾驶员都是无意的,与其他车辆违章不同,并不是主动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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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楼#
发布于:2018-04-28 19:36
支持合理鸣喇叭,不然安全隐患太大,城区声音是安静了,安全不会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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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楼#
发布于:2018-04-28 19:39
禁鸣喇叭应该是禁止长鸣,恶意的鸣喇叭,短促的提醒一下鸣喇叭应该是可以的。强烈支持合理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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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楼#
发布于:2018-04-29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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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楼#
发布于:2018-04-29 02:29
支持合法鸣喇叭!或者分时间段禁鸣——也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可以禁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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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楼#
发布于:2018-04-29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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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楼#
发布于:2018-04-2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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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楼#
发布于:2018-04-30 11:04
福州对于不礼让行人的的做法是司机除了接受扣分和罚款以外还要接受24个小时的交通协管员任务。行人如果乱穿马路也同样接受罚款和交通协管员任务,我们常德有很多斑马线没有设置行人指示灯。设置行人指示灯的好处是规范行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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