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12-11 16:47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芙蓉生活区景泰物业公司额外收小区内业主停车费是否合规(物业管理费不含停车费)?”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市发改委会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物业费的组成,《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第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七)办公费用;(八)物业服务人固定资产折旧;(九)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费用。依法应当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2.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