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领导:
桃源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
你们好!
请问打架和强拆强占房屋,哪个性质更严重?就我现在的亲身体会,处理结果好像打架更严重。
1.对方打上门来了,我妈把对方打伤了,被判了重罪。
2.对方趁我家没人把我家房子强拆了,政府都不敢干的事他敢做了。胆子怎么这么大,请细品?但现在的结果看起来,让我觉得强拆别人家的房子也没多大事的,随便干.关几天就放了嘛。
3.等物价局清算结果,咱也不知道要清算多久,老百姓找不到去问谁。17天过去了,还在说“快了,就这几天了“
4.物价局是怎么清算的?
5.只算房屋框架?
屋内屋外损毁的东西算不算?
屋内外有些什么东西要不要问问受害人或者是直接由物价局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