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3-06-12 16: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目前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以享受契税税收优惠,其中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因此,婚后家庭以夫妻名义购买第三套150平米住房时不能再享受契税优惠,应按照我省法定的4%税率征收契税。同时,已成年子女以自己名义购买150平米新房,享受契税优惠的条件判断以上述文件规定为准。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