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牧童:你如果不是他们的托,还是请你把六楼的贴文看清楚了再说。我来问你几个问题,首先,你妹妹和装修公司有没有中止或终结合同的协议文书?如果没有,装修方到工地是正常巡视,你就不能扣私闯民宅的帽子,并以此为由来殴打他!第二,即使是在假设你有终结合同的协议文书(甲乙双方签字认可),装修方一个人到你工地上来肯定是想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如果你妹妹不愿协商,可以和他明说,并警告,如果他执意胡搅蛮缠,可以报警嘛!先动手打人肯定不对,何况还是你动手,无关人员插手纠纷,法律定义就是寻衅滋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是要坐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牢的!派出所只让你去五百块钱,这其实是看在你同学面子上给你直接走了调解程序!满腹怨言的应该是被你殴打的人,你也是幸好在桃源,如果在常德,十五天拘留你少坐一天都算你是条好汉!你还一根筋的日决陬市派出所,人家要真较起真来,后果不堪设想!听我一句劝,找个刑事律师把其中的利害关系理清楚再决定是否要与派出所争个输赢!
你已尝到了厉害,含冤受罪三年了。凭什么肯定楼主遇到的民警法律素质就高?连正当防卫与故意殴打他人都分不清楚,你还羡慕遇到这样的民警?令人怀疑你还不是真冤回到原帖
周晚明:我来问你几个问题,首先,你妹妹和装修公司有没有中止或终结合同的协议文书?如果没有,装修方到工地是正常巡视,你就不能扣私闯民宅的帽子,并以此为由来殴打他!第二,即使是在假设你有终结合同的协议文书(甲乙双方签字认可),装修方一个人到你工地上来肯...回到原帖一、业主与工匠李友明直接商定的施工合约,并未签定合同,也未通过装修公司。所以谈不上和装修公司中止合同的协议文书。在发现李友明不规范施工后,业主三次电话微信通知中止施工合约,并已算清了钱账。自业主通知中止施工合约之日起,施工合约就停止,因此,不存在装修方到工地巡视。(就像顾客去商买东西,这个货物质量不过关,商家不可以强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