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6-27 10:22
感谢当事人对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车行道宽度12米以上可设置路内停车位,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v/c0.8以内可以设置路内停车位。滨湖路红线宽度为30米,车行道宽度为18米,设计时速为50km/h,机动车平均车速为33.2km/h,滨湖路德景园北门路段高峰小时机动车车流量为344pcu/h;长庚路红线宽度为30米,车行道宽度为20米,机动车平均车速为39.6km/h,长庚路(滨湖路—紫菱路)高峰小时机动车车流量为669pcu/h。因此,综合同行能力、交通流量、机动车行车速度,交叉口及出入口距离等交通运行数据,滨湖路德景园北门路段,长庚路(滨湖路—紫菱路)符合设置路内停车位条件。
本着便民利民、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规范停车秩序的目标,坚持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结合实际交通运行情况,我们在市城区停车需求大的区域设置路内停车位。为提升停车位周转率,由公用资产管理公司对市城区停车收费区域实行停车位收费管理。
再次感谢当事人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交通运行数据,结合实际,调整路内停车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