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鼎城区教育局无视一名4岁女童受伤事件 [已解决]
  • 舒爸爸
    2021-10-22 17:41
    我女儿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在博雅幼稚园因该园管理不善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双侧小阴唇挫裂,右侧小阴唇挫裂达1.5厘米,处女膜挫裂......如此大的校园人身伤害事故,就因为博雅幼稚园开办人彭某为鼎城区政协常委,社会能量大,手眼通天,致使我女儿的人身伤害事历经红云派出所、鼎城区教育局、红云街道司法所的调查和调解,至今也未得到处理。
    9月13日(星期一),我们就向鼎城区红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经询问博雅幼稚园园长聂某某、班主任涂某某,她们当时承认我女儿系在幼稚园受伤,幼稚园当时有四位老师在场,并称愿意和家长协商处理。但待我们9月16日向鼎城区教育局反应相关情况,下午3点教育局相关人员组织调解时,彭某为逃避责任,竟矢口否认我女儿在幼稚园受伤的事实,而且他本人还狂称:你们告到哪,我就奉陪到哪!
    我们不知道是谁赐予了彭某这么大的勇气和底气!2018年就实施的《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就明确规定,幼儿园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当覆盖幼儿活动室、寝室、卫生间、保健室、综合活动室、户外活动场所等区域。博雅幼稚园竟然没有覆盖幼儿活动室安防系统,本来就是属于违规行为,他却还以监控没有发现我女儿受伤推卸责任,难道这不是隐瞒事实真相、瞒报幼儿人身伤害的违规行为吗?
    《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有关工作。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形势下,鼎城区相关部门应对此次事故予以严查并严肃处理。因此,对于我女儿的伤害事故,敬请鼎城区人民政府应当调度教育、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以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作出处理。还我可怜的女儿的人身伤害事故的一个交代,如果有关部门不能处理,请继续关注国务院互联网平台,还清事情的真相!谢谢
    evle0736 正能量 kklenovo 布衣 正义使者
  • 鼎城区区长热线
    2021-10-25 08:51
    1楼
    帖内置顶  –    –  2021-10-25 10:13
    贵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9月10日,鼎城区一家长反映其女在博雅幼儿园学习期间下体受伤。后经公安部门调查和医院诊治,排除了教师殴打所致及性侵可能,属于民事纠纷范畴,通过行政协调或司法调解的程序予以解决。
    事件发生后,各级高度重视,区教育局、区信访局、市公安局鼎城分局、红云街道办、江南小学会同博雅幼儿园和受伤女童家长,多次进行调解协商,因无法确定孩子受伤的事发地,双方各执一词,责任无法厘清,导致多次协调未果。
          目前,司法调解正在进行之中。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 大城小民
    2021-10-23 11:02
    2楼
  • 君-谨记
    2021-10-23 11:56
    3楼
       期待调查真相 !!!

    反正我去教育局查学籍号时候,不容易,不容易!
  • 我.自由人
    2021-10-23 16:02
    4楼
  • 正义使者
    2021-10-23 17:19
    5楼
    一定要严查此次事件,给予当事人一个满意答复
  • 7710017
    2021-10-23 19:46
    6楼
    事关重大,强烈关注中。。。
  • hntywj
    2021-10-23 23:34
    7楼
    学过民法,我记得好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下)在教育机构受到侵害,教育机构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由他们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无法证明即为有责。
  • dadaxi
    2021-10-23 23:54
    8楼
    好好问问你女儿查清真相应该不难?既然报了警就等些时日
  • 常德平安宋鹤
    2021-10-25 05:31
    9楼
    静观权威答复
  • 鼎城区区长热线
    2021-10-25 08:51
    10楼
    贵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9月10日,鼎城区一家长反映其女在博雅幼儿园学习期间下体受伤。后经公安部门调查和医院诊治,排除了教师殴打所致及性侵可能,属于民事纠纷范畴,通过行政协调或司法调解的程序予以解决。
    事件发生后,各级高度重视,区教育局、区信访局、市公安局鼎城分局、红云街道办、江南小学会同博雅幼儿园和受伤女童家长,多次进行调解协商,因无法确定孩子受伤的事发地,双方各执一词,责任无法厘清,导致多次协调未果。
          目前,司法调解正在进行之中。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 我.自由人
    2021-10-25 09:16
    11楼
    什么回复都没有,怎么是处理完成呢?!
  • 桃源老江2
    2021-10-25 10:40
    12楼
    鼎城区区长热线:贵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9月10日,鼎城区一家长反映其女在博雅幼儿园学习期间下体受伤。后经公安部门调查和医院诊治,排除了教师殴打所致及性侵可能,属于民事纠纷范畴,通过行政协调或司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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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确定孩子受伤的事发地?笑话!
  • 堵车大神123
    2021-10-25 10:41
    13楼
    这种事你怎么往教育局投诉,要公安查清事实啊,未成年人受到侵害这个是很重视的
  • 大侠
    2021-10-25 11:21
    14楼
    幼儿园确实应该做到无死角监控,确保幼儿安全。
  • 武德将军
    2021-10-25 11:43
    15楼
    hntywj:学过民法,我记得好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下)在教育机构受到侵害,教育机构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由他们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无法证明即为有责。回到原帖
    从法律角度来评论,这是一个好现象!
  • 沉默寡颜
    2021-10-25 15:14
    16楼
    hntywj:学过民法,我记得好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下)在教育机构受到侵害,教育机构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由他们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无法证明即为有责。回到原帖
    这个可以。
  • 蓝色忧郁
    2021-10-25 15:28
    17楼
    最怕就是踢皮球
  • 武德将军
    2021-10-25 15:43
    18楼
    hntywj:学过民法,我记得好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下)在教育机构受到侵害,教育机构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由他们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无法证明即为有责。回到原帖
    说实话,对于楼主的这个举报投诉帖的用语,我持怀疑态度,这个小孩子的事肯定是事实,这绝对是个悲剧,不过里面提到一个区政协常委就能手眼通天什么的,我认为这只怕也夸大了,我个人认为,举报帖应该尽可能要客观。
  • 土狼
    2021-10-25 22:06
    19楼
    武德将军:说实话,对于楼主的这个举报投诉帖的用语,我持怀疑态度,这个小孩子的事肯定是事实,这绝对是个悲剧,不过里面提到一个区政协常委就能手眼通天什么的,我认为这只怕也夸大了,我个人认为,举报帖应该尽可能要客观。回到原帖
    夸大吗?呵呵,呵呵。
  • 我.自由人
    2021-10-26 09:05
    20楼
    武德将军:说实话,对于楼主的这个举报投诉帖的用语,我持怀疑态度,这个小孩子的事肯定是事实,这绝对是个悲剧,不过里面提到一个区政协常委就能手眼通天什么的,我认为这只怕也夸大了,我个人认为,举报帖应该尽可能要客观。回到原帖
    你总是怀疑别人的以为,却以自己的以为为以为。对于这一件事情来说,我并不想给院方是否有责任下一个结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但是主贴已经明确提到“博雅幼稚园竟然没有覆盖幼儿活动室安防系统,本来就是属于违规行为”,而官方回复却完全不提院方的违规和责令整改,这不得不让人产生疑问。
  • 武德将军
    2021-10-26 10:50
    21楼
    我.自由人:你总是怀疑别人的以为,却以自己的以为为以为。对于这一件事情来说,我并不想给院方是否有责任下一个结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但是主贴已经明确提到“博雅幼稚园竟然没有覆盖幼儿活动室安防系统,本来就是属于违规行为”,而官方回复却完全不提院方的...回到原帖
    什么叫发言要严谨,我绝对不会在一个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就要人家如何做,这就是一种严谨!
  • evle0736
    2021-10-26 11:45
    22楼
    女童去上学的监控视频只要证明是活蹦乱跳的进入幼儿园,然后到出幼儿园是受伤的,那就证明了伤是在幼儿园。。
  • evle0736
    2021-10-26 14:11
    23楼
    武德将军:说实话,对于楼主的这个举报投诉帖的用语,我持怀疑态度,这个小孩子的事肯定是事实,这绝对是个悲剧,不过里面提到一个区政协常委就能手眼通天什么的,我认为这只怕也夸大了,我个人认为,举报帖应该尽可能要客观。回到原帖
    你太年轻了,无生活阅历,目光短浅
  • 武德将军
    2021-10-26 14:49
    24楼
    evle0736:你太年轻了,无生活阅历,目光短浅回到原帖
    嘿嘿,县一级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我还是认识不少的,如果说个别的有这个本事我信,但是这种举报帖在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的情况下,最好要客观一点,前不久我和一个网上写举报人的信还争了半天,他嘴一张就是人家毁林上千亩如何如何,我当时就问他,你这上千亩林在哪里,他说你不知道用夸张的手法么?我一句顶了回去:你这可不是文学创作!
  • 大言不惭
    2021-10-26 15:58
    25楼
    鼎城区区长热线:贵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9月10日,鼎城区一家长反映其女在博雅幼儿园学习期间下体受伤。后经公安部门调查和医院诊治,排除了教师殴打所致及性侵可能,属于民事纠纷范畴,通过行政协调或司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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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学校无法自证清白,就要承担不利于自身的举证责任,就必须对未成年学生在学校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全部责任,这个不属于责任无法厘清。。。。。这个回复属于典型的和稀泥。
  • tys
    2021-10-26 16:40
    26楼
    9月10日受伤,9月13日才报警,有点迟,不利于维权。不知道楼主发现孩子受伤是什么时候。孩子受伤,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和鉴定伤情。(有点马后炮)
    维权不易,期待事情能得到公平公正解决。
  • qq10597798
    2021-10-26 17:35
    27楼
    tys:9月10日受伤,9月13日才报警,有点迟,不利于维权。不知道楼主发现孩子受伤是什么时候。孩子受伤,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和鉴定伤情。(有点马后炮)
    维权不易,期待事情能得到公平公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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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一开始是想找幼儿园直接解决,后面发现幼儿园不认账,然后才报警
  • 武德将军
    2021-10-26 21:01
    28楼
    土狼:夸大吗?呵呵,呵呵。回到原帖
    我的意思就是发帖要严谨,有证据的就说,没有证据的就不要说,现在什么东西都有可能成为当堂呈供的证据。
  • dadaxi
    2021-10-26 22:55
    29楼
    桃源老江2:无法确定孩子受伤的事发地?笑话!回到原帖
    学校不承认是在学校受的伤,家长应盘问女儿经过,以免错过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