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0-25 10:12
网友,您好!
对您反映的新日世纪城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今年8月份,红云街道办事处收到新日世纪城小区部分业主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后,于8月27日组织街道物管办、西站社区相关负责人前往该小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该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和交付使用的户数均已达到总数的50%以上,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小区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对成立小区业主大会有关工作也表示予以支持和配合,但同时提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区域尚未办理产权登记证(预计将于10月份启动业主办理产权登记证),影响业主身份确认;商业区域因招商问题可能导致组织业主参与成立业主大会相关工作比较困难;公司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业主产权登记及招商有关事宜,请求暂缓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随后,红云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情况向鼎城区住保中心物业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
10月12日,鼎城区住保中心组织物业股负责人、红云街道分管物业工作负责人、物管办及西站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新日世纪城小区,与小区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就成立业主大会相关筹备工作进行了协调处理,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经充分研讨形成一致意见:(一)新日世纪城小区已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物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建设单位要积极做好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前期准备工作,核实物业建设面积、区域划分、共用设施设备、业主身份及名册等资料,为顺利推进成立业主大会工作创造条件,并提前宣传发动小区业主积极参与。(二)新日世纪城小区住宅区域与常德义务商贸城非住宅区域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工作要在住宅区域和商业区域整体推进,以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三)为确保成立业主大会相关表决事项能按照“双过半”原则顺利通过,鉴于该小区住宅区域已于10月初启动业主办理产权登记工作,建设单位要全力推进业主办理产权登记,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办理产权登记的业主户数达到50%以上,以确保届时正式启动成立业主大会工作。(四)对于部分业主反映的小区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建设单位要督促前期物业企业迅速进行整改,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确保小区安全稳定和谐。对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履约违约方面的矛盾纠纷,如双方协商处理不了,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处理意见已于当日当面向部分业主进行了现场答复和解释,没有业主提出具体异议。如新日世纪城小区业主对成立业主大会还有其他建议与意见,欢迎前往鼎城区住保中心物业股或红云街道办事处物管办、西站社区居委会反映。
特此回复。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红云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