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德将军:但是司法道路“旷日持久”,成本高、周期长,一般的基层百姓真的难以折腾!------比起那些缠访的来,只怕是浪费更多的纳税人的钱,因为基层政府部门一次接一次的调解什么,肯定不可能由工作人员私人来负责开销。。回到原帖有时候,相关部门,相关干部并未尽责,事事想着撇开关系,怕惹麻烦,随意脱口而出,推拖于司法道路,这种情况难道不存在吗?这种情况应该吗?我们作为政府单位,政府干部,办事是不是讲流程呢?随随便便就让老百姓自己去打官司,那我们政府部门的职责尽到了吗?各个职能单位的信访办公室是起什么作用的?信访局是用来干啥的?从中央到地方,多级信访部门提出信访改革。纠纷问题难处理就不处理了?化解信访矛盾,消除重复信访已是各级部门的一项工作要求
武德将军:说到这个帖子,我就想这几天我遇到的一个事来做一下回应:作为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内容中,你代表的不是你个人,而是代表的政府,群众有什么问题,有什么疑问,有什么纠纷,都是在一起耐心探讨,不能光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也得换位思考,这是你的职责责任所在,群众为何久久投诉,她不烦?她持续在投诉,是在她的考虑点上认为自己还有一定的道理的,你若不能认可,那就应该根据对方的疑问进行解疑解惑,化解矛盾,而不是因该置之不理,推拖于司法道路上,相比于一个政府干部,比一个老百姓懂的法肯定是要多的
这一段时间,有一个女孩子为她父亲的新农保养老金的事,这几年以来一直在打电话投诉,不外就是我失职,对他父亲的诉求拖着不办,导致他父亲少领了多少多少养老金的。但是投诉我的时候一直没有附上任...回到原帖
正义使者:息事宁人就是一种错误的观念,代表的就是“忍气吞声”,但在现今社会中却有无法避免,但是我们国家大力发展,大力改革,都是为了逐渐促进“完全”的公平,但是涉及个人权益的事情,该较真的就得较真,都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必定有人利益就得受到伤害!回到原帖息事宁人,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一种调解(这是我从我这场官司中得出来的结论),至于你认不认可我不强求,因为每个人经历不同看法就不同。至于你说随随便便就让老百姓自己去打官司,那我们政府部门的职责尽到了吗?-----我很明白的告诉你一句,如果最后附上一句,建议走司法诉讼途径解决时,背后都不知道有多少无奈在里面,不是每一个人都通情达理,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接受政府部门的调解的,每个人的诉求都不同,但不是每个人的诉求都非常合理,达不到他们的诉求的,往往就会产生反复信访,这是你没有深入进来所无法了解的。
武德将军:你知道人家没有对方的疑问进行解疑解惑,化解矛盾?关键在于人家听不听你的解释?回到原帖就给你举个例子,当事人因为和一个企业的侵权纠纷问题,将问题反映给了乡政府,乡政府第一次答复说没有任何问题,补偿都给到位;第二次反馈,同级政府答复说调查以后确实存在问题,要求企业拿出方案处理赔偿,并且有干部当场直接告知当事人这个问题他可能解决不了,比较麻烦;一个月以后,询问该单位,目前还没有新答复;再问一次,直接告知当事人自己去打官司吧!然后找乡镇司法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司法所告知当事人,这个事情不受理,这事情就算了吧!很多信息问题都有政府监管记录备案,因为很多信息无法获取,无法直接起诉,且法院的规矩也是先调后诉,谁来调?司法所来调,司法所调不调,理都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