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8-24 15:58
经核实,用户报修后户内检修工作人员当日上门,经检查及核对用户缴费记录,用户最后一次缴费是2019年5月缴费100元,期间26个月未缴纳燃气费,因用户家中燃气表卡表电子部分失效超用618立方,固产生费用1835元。根据《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规定:燃气用户的用气量以基表显示的数据为基准数据,明确了当卡表计数与基表计数不一致时,以基表为准。
8月1日用户缴纳气费300元,因已超用618立方,不足以抵扣欠费。通过解释协调此事,用户坚持不缴清欠费也不同意更换新气表,公司工作人员当天预留5立方燃气保障用户正常使用。
8月10日气表预留的5立方用完,用户再次申报故障,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协调,用户仍拒不缴纳欠费、不更换气表,用户怀疑气表计量问题提出第三方进行校检气表。公司计量管理的工作人员多次联系用户上门拆表并送第三方校检,用户拒绝缴纳校检费用,并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推进解决问题,用户所说半个月一直未处理属不实言论。
至此,我们一直在积极跟进协调处理,未达成一致期间,我们也做到了保障用户使用燃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