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4-30 17:29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山地纠纷的问题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过镇村两级反复多次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的舅爷爷卢某周现年84岁,茶庵铺镇太平铺社区人,五保户;闵某佑,现年63岁,茶庵铺镇太平铺社区人,有两个儿子且其大儿子闵某峰已分户,且闵某佑一家仅有一个老旧木屋,新建房屋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020年6月,闵某佑提出想在弟弟闵某辉(原太平铺社区支部书记)的山地上建房,并委托闵某辉为其挖建屋场。由于选定的建房地址有小部分需占用卢某周的山地,2020年8月,闵某佑到卢某周家当场付给卢某周人民币1000元用于补偿建房占用卢某周的部分山地。2020年9月,闵某辉动工挖山,卢某周在前期施工期间并未表示反对。直到2021年4月,在闵某辉对山地进行清理时,卢某周才前往制止,并表示自己没有同意将山地卖给闵某佑,但卢某周收闵某佑的1000元一直都没有退还。
2021年4月22日,镇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干部到卢某周家对此问题进行了调解,提出由镇相关部门对闵某佑建房占用卢某周的山地面积进行确认,由闵某佑根据实际面积再给予卢某周一定经济补偿。4月26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到建房现场对占用的卢某周山地面积进行确认,由于该地处于太平铺社区沙堤组与安塘坪组交界处,需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后才能精确确认面积。
目前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感谢您对茶庵铺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茶庵铺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