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茶庵铺镇太平铺乡的一名公民,我想爆料的一件事情,主题是我们这儿原支书记黑势力欺压五保户。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因我舅爷是一个五保户,他是一个单身汉,没有子女,今年已经高达83岁,这个原支书记在去年的十月一号跟我舅爷说买我舅爷的一座山拿来给他哥哥建房,那时候我舅爷没同意,但是他在没协商好的情况下就直接叫人去山上把杂草砍掉,我舅爷知道之后立即前往事发地阻拦,当时他们就没砍了。但在去年的冬月尾至腊月初在我们村里每户人家一人塞包烟然后叫他们每户签个名字(做这些都是我舅爷没同意卖给他的情况下)然后把村里每户人家所有名字签完之后才来我舅爷家里给他一包烟然后再给他1000元(买山的钱)让他签字,我舅爷表示不同意不卖这个山给他,让他把钱拿走他自己不拿直接走了,然后我舅爷腿脚也不方便只能暂时给他保管。 也就在这段时间内他擅自动工把山强挖下来了,现在找当地12345维权没什么用,处理结果不明确,毕竟人家之前是支书记今年才下台,还是有后台有很大的关系,我们这种普通公民高攀不起,所以想借网络来维权一下,这种是属于黑势力了,而且在去年腊月期间眼看自己快要下岗之后每天晚上半夜叫三四辆翻斗车在河里进行非法采砂,包括他自己名下有两台挖机。之前在任支书记的时候要是我们这些公民盖房不请他挖掘机的话是不给我们公民盖章签名的!而且前几年上级下来一批建设农村公路路灯。作为书记的他给自己家门口安装数五盏,把他家照的闪闪发光,其余的地方都是五十米一盏,然后农村路基也一直没弄好,只要一下雨全都是成泥浆,造成村民出行非常不方便。希望这些事情还是得到重视。现在乡村社会风气还是很乱,有很不好的影响! 图片:01.png 图片:02.png 图片:04.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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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4-30 16:52
帖内置顶 – – 2021-04-30 17:29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山地纠纷的问题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过镇村两级反复多次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的舅爷爷卢某周现年84岁,茶庵铺镇太平铺社区人,五保户;闵某佑,现年63岁,茶庵铺镇太平铺社区人,有两个儿子且其大儿子闵某峰已分户,且闵某佑一家仅有一个老旧木屋,新建房屋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020年6月,闵某佑提出想在弟弟闵某辉(原太平铺社区支部书记)的山地上建房,并委托闵某辉为其挖建屋场。由于选定的建房地址有小部分需占用卢某周的山地,2020年8月,闵某佑到卢某周家当场付给卢某周人民币1000元用于补偿建房占用卢某周的部分山地。2020年9月,闵某辉动工挖山,卢某周在前期施工期间并未表示反对。直到2021年4月,在闵某辉对山地进行清理时,卢某周才前往制止,并表示自己没有同意将山地卖给闵某佑,但卢某周收闵某佑的1000元一直都没有退还。 2021年4月22日,镇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干部到卢某周家对此问题进行了调解,提出由镇相关部门对闵某佑建房占用卢某周的山地面积进行确认,由闵某佑根据实际面积再给予卢某周一定经济补偿。4月26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到建房现场对占用的卢某周山地面积进行确认,由于该地处于太平铺社区沙堤组与安塘坪组交界处,需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后才能精确确认面积。 目前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感谢您对茶庵铺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茶庵铺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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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04-25 11:42
帖内置顶 – – 2021-04-25 16:12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1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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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04-25 10:44
如果是已经确权的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本组村民之间可以转让使用权。否则这是破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虽不属于黑势力,但是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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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04-25 11:42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1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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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4-30 16:52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山地纠纷的问题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过镇村两级反复多次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的舅爷爷卢某周现年84岁,茶庵铺镇太平铺社区人,五保户;闵某佑,现年63岁,茶庵铺镇太平铺社区人,有两个儿子且其大儿子闵某峰已分户,且闵某佑一家仅有一个老旧木屋,新建房屋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020年6月,闵某佑提出想在弟弟闵某辉(原太平铺社区支部书记)的山地上建房,并委托闵某辉为其挖建屋场。由于选定的建房地址有小部分需占用卢某周的山地,2020年8月,闵某佑到卢某周家当场付给卢某周人民币1000元用于补偿建房占用卢某周的部分山地。2020年9月,闵某辉动工挖山,卢某周在前期施工期间并未表示反对。直到2021年4月,在闵某辉对山地进行清理时,卢某周才前往制止,并表示自己没有同意将山地卖给闵某佑,但卢某周收闵某佑的1000元一直都没有退还。 2021年4月22日,镇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干部到卢某周家对此问题进行了调解,提出由镇相关部门对闵某佑建房占用卢某周的山地面积进行确认,由闵某佑根据实际面积再给予卢某周一定经济补偿。4月26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到建房现场对占用的卢某周山地面积进行确认,由于该地处于太平铺社区沙堤组与安塘坪组交界处,需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后才能精确确认面积。 目前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感谢您对茶庵铺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茶庵铺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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