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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老江2:翻倍的生意真的做的。回到原帖
eliza_7788:有没有经过物价局,不是你随口一说就交钱。回到原帖
249457239:不一样的开发商,不一样的物业公司,相同的套路。回到原帖
柳城麦兜:我也希望不要涨价啊,一下子翻倍还是难以接受回到原帖
eliza_7788:如果财政公开透明,还有人愿意做物业吗?回到原帖
xcd001:利益最大化!回到原帖
天亮说晚安:“鼓励”买车位回到原帖
时评:这就有点狠了,还是赶紧的回农村,没有停车费,没有物业,没有圈地诈取普通百姓的血汗钱。回到原帖
茶船古道:长沙也就10元/天回到原帖
行者乙:谁要收钱谁拿权属证明。否则任何人都可以搬张凳子坐公路上收钱了。居民小区的地下车位是服务业主的,为业主们共有。如果不是,建设它意义何在?如果小区地下车位是营业场所,不买服务也是合理的,到处停车也就普遍了。回到原帖
行者乙:2、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发改委的回复这么清楚,业主大会同意表达了什么意思搞不懂?权属人说话才算数!什么开发商、物业都靠边点。某某充知识...回到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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