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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3-23 16:41
帖内置顶 – – 2021-03-23 19:08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富华东郡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价格上涨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第十条规定: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为“1、住宅小区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通过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内容;2、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没有按规定公示的,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若您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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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03-22 17:01
有没有经过物价局,不是你随口一说就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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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03-22 18:10
eliza_7788:有没有经过物价局,不是你随口一说就交钱。回到原帖我也希望不要涨价啊,一下子翻倍还是难以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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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3-23 00:30
定价权属于权属人,你要收钱的给你提供权属证明啊。他有产权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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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3-23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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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3-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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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1-03-23 09:37
eliza_7788:如果财政公开透明,还有人愿意做物业吗?回到原帖不做就不做,哪个职业不重要?真要把物业当祖宗供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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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1-03-2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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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1-03-23 16:41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富华东郡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价格上涨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第十条规定: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为“1、住宅小区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通过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内容;2、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没有按规定公示的,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若您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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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1-03-24 09:30
谁要收钱谁拿权属证明。否则任何人都可以搬张凳子坐公路上收钱了。
居民小区的地下车位是服务业主的,为业主们共有。如果不是,建设它意义何在? 如果小区地下车位是营业场所,不买服务也是合理的,到处停车也就普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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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1-03-2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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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1-03-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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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1-03-24 15:01
有法依法,有理讲理,过去的老黄历还是放一边吧。
时代在进步,法律在更新,皇帝说了算的日子不再了。 业主们的地盘,权属是全体业主,谁还保留了什么使用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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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21-03-24 15:47
2、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
发改委的回复这么清楚,业主大会同意表达了什么意思搞不懂?权属人说话才算数!什么开发商、物业都靠边点。 某某充知识的说我搅混水,你来解释哈发改委上面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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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1-03-2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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