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鼎城区住房保障中心(原房管局)来做个作业新日世纪城二期业主与常德市新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鼎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补充协议(见图),该协议明显违反了《鼎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但鼎城区住建局在业主信访回复中说:该补充协议通过了备案。
作业题目如下:
题目1、明显违反《鼎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补充协议,贵中心(原鼎城区房管局)是
依据什么法律、法规条款审核之后通过备案的?
题目2、请贵中心(原鼎城区房管局)在本论坛向全体网友公示补充协议通过备案的原文件。
谢谢!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七条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