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10-20 15:4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发帖人系向某某,因2003年10月1日向某某在黄甲铺乡(现为漆河镇政府)发生的茶山确权案件,从而引发向某某2017年至2019年间围绕茶山行政确权案件衍生的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共计9件,均以证据不足驳回。
此次向某某又以茶山行政确权案为原点,衍生而来三次诉漆河镇政府违法土地确权行政复议案件,并以邮政快递的形式向桃源县人民政府申请。
桃源县司法局法制办在接收了向某某的三件案件后,因为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又非纯粹的行政复议案件,法制办建议涉向某某案件相关部门联合调查予以向某某答复。在此期间法制办与向某某多次电话沟通,表明该系列案件案情复杂已超出行政复议范畴需向上级领导汇报,望向某某能够理解等候答复,但向某某不予理会。现司法局法制办决定于本月之内约见向某某,再次向他释明。
桃源县司法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