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武陵区第一完小20多个租赁户。去年因区一小提质,我们因建设需要暂搬离1年。一小两位校长反复承诺:尽快搬出去,配合提质,好尽快搬回来,节省的是你们大家的时间。我们信了,积极踊跃的四处临时租房等候。损失多大,日子又多艰辛,只有我们自己清楚,为了更好更长远的和校方合作,我们都是相互劝慰、互相打气。再者,我们的租金押金在一小,那么我们坚信:只要一小的门面继续对外出租,肯定会优先我们的。
然而,一年后的今天我们等到的是对外公开竞租,此举将致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此举如地震灾难,也将造成人民与政府间矛盾,新老租户间不可预料的冲突,而且在校区。
为了杜绝此类不良事件发生在建国七十周年之际,为了稳定弱势群体民心,特向市纪委申诉:
1,我们租赁押金尚在一小属合法现租户,校方强势一房二租合适吗?我们多次向校方打报告要求按评估公司的价格,合理上调房租,校方置之不理。非要换一批人来承租,不知意欲何为?我们二十户,上千万投资,才一年。投资具有连续性。这个道理我相信大家懂。
2,财政局颁发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管理办法》属不当管理《办法》无权涉及《租赁合同法》,主题偏离国家财政部。
我们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研究武陵区财政局颁布的《办法》。我们认为:就标题和内容而言,它是一个偏离国家财政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总则、总纲的。国家财政部的《办法》是规范指导管国有资产财政收支;而本市财政局《办法》标题主体含糊不清:涉及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内容与文件名不符偏离去管承租人承租合同了。关键词为:每三年或五年就对国有门面进行竞租。这能作为实体经济运营的实施依据吗?
武陵区财政局的 《办法》有三点表现弊端:
A,是针对新的原始门面还是在租商户?如果是在租的商户,投资刚三年的损失谁来负责?更何况我们刚一年的?这不是国有门面坐地起价,小商小贩的招扼杀?
B,三年五年一竞租,一个物业同一条街,你一个价他一个价,怎么管理?评估价才是硬道理。《租赁法》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优先租给原租户。这是租赁大法。财政局这个都没有,制定的租赁办法首先不合法、合规。反而被校方绑架实施,造成我们受害。
C,国有资产的管理,只要通过权力派必然衍生腐败。通过的环节越多,腐败越多。我们都知道,因为这些门面,有不少人都在托关系,承诺给干股等等,这些不是腐败是什么?
D,不健全制度的推行,必将引发社会矛盾:人民和政府的矛盾以及新老租户间的矛盾:我的 门面投资那么多钱,通过政府一竞拍(不排除暗箱操作),就成了别人的,两帮人为资产不打死人才怪。在校区,还是会吓着小朋友的。教学环境成了权利利益较量的铜臭之地、是非之地。政府是不是该引起相当的重视?!
F,国有资产针对门面出租而言,新门面可以公开竞租。在进行中的门面可以按期按评估价公示,如果有人放弃,可以对放弃的租户实施。不计后果一刀切,切得是政府的智慧与包容,切的也是百姓的生路与幸福。
保护国有资产是个题目,我们百姓当然支持。但是国有资产收入又不从我们手里过,我们是无辜的呀!我们是负责交租的。不管是谁接盘,都得交租。财政局管好不管是谁交的“租”就可以了。至于是谁交,这才成了新腐败的关键了。
E ,整体来讲, 区财政局的《办法》破坏小微经济,破坏租赁环境,致老百姓一无所有,违背中央精神的《办法》!
政府国有资产一旦选择了参与市场经济,就得符合市场经济建设的体系。就要转变思想,适应市场。不能政治破坏经济,一天一个《办法》老百姓没一点办法!
3,一小在其所属门面在“租给谁”的这个态度上非常强势,强势联合多头部门实施行政干预。政府门面出租,她走的是政治路线,不是市场路线,如果某些干部非要走政治路线,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严重涉嫌存私心捞好处搞政治外衣下的腐败!
中央在推行《主题教育》的今天,希望政府有义务提醒这些干部保持纯洁的党性不忘初心。尤其是身为教学领头人,更应该以身作则,在品格方面做好榜样的作用。
不是“戴帽子”说话。说这些肯定是有根据的。我们只求解决我们的燃眉问题,其他暂时不想扯出太多,或者还不是时候,如果我们的一番苦心换不回校方的理解,不排除公布“以权谋私”的内幕。
4,我们因体改失去工作多年,孩子尚幼老人渐老。我们压力很大。租门面做生意的投资是我们的饭碗是身家性命,经不起校方的炒家式亡家。投资具有连续性,恳请信访办在正值建国七十周年大政治背景下,给我们百姓传达、理解我们的心声。我们没有饭碗,自主谋生的百姓需要关怀,民心需要稳定。
5,建设文明常德,深化《主题教育》,感同身受的听取民声,为民生!
感谢市纪委为民做主!
武陵区第一完小全体租赁户
20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