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视情而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也就是说,要参加(竞选)业主委员会,首先必须是业主才有资格,而成为业主,必须持有房屋的产权。关于夫妻以一方名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另一方是否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那就要看房屋是否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共同财产的,产权证上无名字的配偶不是业主,是共同财产的才是。怎么认定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这一条,确认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主要做法有:一是到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明书上重新补加另一方名字;二是由房屋所有权证明书上有名字的一方,书面承诺另一方对该房屋有共同拥有的权利承诺书,并将结婚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对照)交业委会筹备组一并确认存档即可。换言之,对于房产证上只写了夫妻一方名字,而另一方希望加入该房产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要么在产权证上加名,要么房产证上写名字的一方出具书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