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鼎城区第一中学拖欠教师工资”等有关事项的
回 复
贵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停发您2019年9月、10月工资的问题。您系我校(区一中)在编职工,于2019年7月28日提出书面辞职。9月1日,我校正式开学,您没有上班到岗履行教师义务,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我校将未到岗的教职工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从当月开始停发您的工资。10月区里研究后,同意您辞职,并办理了辞职手续。鉴于9月、10月您没有在我校上班履职,所以不发放工资符合管理规定。
二、关于未缴纳您2019年9月、10月五险一金的问题。据查,您的“五险一金”已缴纳至办理辞职手续当月,即从2019年9月开始,我校不再履行为您缴纳“五险一金”的义务,也不存在“补交”一说。
三、关于停发您奖励性绩效、奖金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参照其他学校管理办法,参加学校年度考核并合格的教工才予以发放,您于9月已经正式离职,并没有参加我校年度考核,也没有评定相应等次,所以不在发放的教职工行列。
四、关于停发您在岗期间工资上调部分的问题。年度薪级工资和年度工资晋级的差额部分,目前正在核算当中,我校会按相关规定为您发放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常德市鼎城区第一中学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