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看到一条消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近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不知道这条消息包不包含湖南省常德市?
我是湖南幼专附小一位小孩的妈妈,作为家长的我看到这条消息确实很高兴,强烈建议和希望在常德的中小学校校内也不要有小卖部,有卖文具可以还是欢迎的,但是不要卖些乱七八的零食饮料,因为这是作为一个小孩家长的我最头痛的问题,垃圾食品我们应该从源头杜绝,学校小卖部的零食五花八门,什么几毛钱块把钱的辣条、薯片、五颜六色的粉粉,饮料,很是符合小孩的胃口,对于小孩来说是没有抵制力的。然而这些绝大多数是垃圾食品,配料表上都是高达几十种添加剂,长期吃这些零食对小孩的生长发育和健康是有很大危害的,我想这也是绝大多数家长的想法,所以恳请我们的领导为了祖国的下一代能力出些实际性的措施。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