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看到一条消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近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不知道这条消息包不包含湖南省常德市?
我是湖南幼专附小一位小孩的妈妈,作为家长的我看到这条消息确实很高兴,强烈建议和希望在常德的中小学校校内也不要有小卖部,有卖文具可以还是欢迎的,但是不要卖些乱七八的零食饮料,因为这是作为一个小孩家长的我最头痛的问题,垃圾食品我们应该从源头杜绝,学校小卖部的零食五花八门,什么几毛钱块把钱的辣条、薯片、五颜六色的粉粉,饮料,很是符合小孩的胃口,对于小孩来说是没有抵制力的。然而这些绝大多数是垃圾食品,配料表上都是高达几十种添加剂,长期吃这些零食对小孩的生长发育和健康是有很大危害的,我想这也是绝大多数家长的想法,所以恳请我们的领导为了祖国的下一代能力出些实际性的措施。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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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9-05-20 16:05
其实家长们从另一方面也可以教育与制约孩子的行为的。例如说说明零食的危害性,少给或不给学生多余的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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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9-05-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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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9-05-20 22:02
学校内部的小卖部做好商品质量审核,价格不要太脱离市场价还是可以的。
完全靠客观环境来限制不是太好,还是要培养孩子的自我管控能力,抵御身边的诱惑。 这不是空话,见过太多家里乖乖女乖儿子,一旦出门远离父母有了自由的空间就放飞自我了,说起来都是唏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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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9-05-21 07:43
最好还是不要取消,如果取消了小孩会想各种办法出去搞零食,只不过学校要把学校卖的吃的东西给把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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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9-05-21 08:46
这什么局、什么会的,说话能作数么?没有权力,说话等于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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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9-05-2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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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9-05-23 10:50
回复
回复:学校小卖部主要是方便师生购买学习用品等,售卖了少量零食,没有售卖低价、劣质的有害食品,特别禁止售卖辣条。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经常来学校暗访、检查,没有发现不合要求的食品。学校近两天调查了解,在学校大门对面的小巷子里有小超市售卖伍角、一元的小辣条等低价、劣质的食品,中午放学后生意很火爆。感谢家长的提醒和监督,学校会加强对校内小卖部的监督和管理,坚决禁止售卖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低劣食品。欢迎家长和社会监督。(湖南幼专附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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