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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4088:自驾游或者自助游并不一定比旅行社参团便宜,乐趣不同而已,这与贪便宜没关系,说穿了,是参加者个人风险意识与组织者组织科不科学问题。随便翻阅了你的一些评论与回复,感觉你的法律知识还比较全面的“样子”,只是我想说,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没必要争论法律层面的因果评判关系,我相信家属肯定会走法律程序。现在是请你换位思考一下,你的一位亲人在同样的事件中不幸遇难,你会怎样??这篇文章的原文中列举了车友汇有限公司(请注意是“公司”)的费用清单,而且“推广广告”中也明确写明有多少期,每一期的出发具体时间等等,这和你的那些什么“缴火”的假设完全就是大相径庭的。而且你注意到没有,前段时间空姐遇害案中,滴滴打车公司只做为一个提供平台的中间机构对事件发生的处理态度是怎样的??还有就是近几年经常听说的吃饭喝酒出问题的事件,同桌吃吃饭的人是怎样对待死者家属的??这些事件都证明社会是有公义的,都会对生命怀有与生俱来的一种敬畏!我相信发文者应该是含有莫大的冤屈了才会发这样的文章出来,否则会这样做吗??所以请你能客观感性地去看待,一同为我们社会大众更多的争取到保障生命的权益。不要让未来的多少期出游中再出现如此大的代价而又投诉无门,让死者含冤,让生者寒心。
组织西藏游或者探险游,正规旅行社也好、志同道合者“缴伙”也好,都有出现意外死伤的案例。“驴友”探险,装备要求高...回到原帖
专治喷子:说个实话,我最反感就是搞些煽动情绪的帖子,有事去法院,而不是在这里搞些舆论压力,更不能要求政府如何如何。去法院,该怎么样怎么样,退一万步,实在司法不公,你就去砍你的仇人。人治惯了,何时才能习惯法制。。。回到原帖先跟你普及一下知识:诉讼纠纷还分有四种形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你是不是出现任何纠纷问题了首先就去打官司?我文章里说了官司肯定会打,但是要让这种野鸡旅行社、这种泯灭人性道德、不敬畏人命的主要责任人受到全社会的谴责与唾骂。这也正是论坛的作用、舆论的作用,我希望你不要站偏了,事实依据摆在这里的,还需要你提醒打官司吗?这篇文章被你看到了这是在为你造福,像你这种智商的人以后应该不会再选择这种野鸡旅行社出游了吧?当然你硬要选择大家也没有办法,只能为你祈祷。再就是你说不打官司了就去砍人??这就是你所谓的“人制惯了何时才能习惯法制??”你懂法制吗??
F___:说的很对,受害者第一时间肯定是走了司法程序,要不然请律师闹着玩呢。在这发帖也正如您所说借助舆论压力,放大焦点,不管是达到私下解决的目的,还是有利于官司,更好的是提醒广大市民,然而受害者家属发这个贴子仿佛触碰到上面所谓的法律“大拿们的G点,“...回到原帖比起所谓的法律问题,我们更为关心的事故发生过程,这个过程中的处理方式才是对车友对组织者的警示,最后的判决不过就是结论而已。真相比结论更重要,毕竟我们很多人今后还要出去自驾的,也还有人要组织活动的,这个真相有利于规避风险,避免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