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县长热线: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石门县老人被遗弃至死”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维新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的老人名为刘*姣,出生于1945年,家中共四口人,分别为丈夫伍*支、儿子...回到原帖
首先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说声,你们辛苦了,看了你们的调查结果和工作计划,提出我的疑点和困惑
一,经多次调解后,女儿伍*淑承诺将继续履行赡养义务,保证每月为母亲提供必要生活物资,并在调解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母亲300元生活费;直至刘*姣过世,伍*淑一直委托大哥周*勤为母亲刘*姣送米、油、盐、肉等生活物资,这段内容真实心缺乏,属于单方面话术,多长时间给了300元,委托周*勤送米送油送盐,送了吗,是年期送了大约20斤肉,300块钱【300元生活费就给了一次,】,20斤肉一个人能生活多久,
二,老人因为伍*淑跳水差点死亡,请问,为什么伍*淑都回来看一眼呢,
三,既然是委托周*勤,为何最后老人找到周*勤提出老人需要照顾时,为何伍*淑还不现身照顾老人呢,而是邻居唐*来照顾呢,
四,老人死后家里确实有米有肉,那是周围的人都看不下去了给的
五,关系恶化就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了吗,调查中描述2021年正月前母女关系融洽,关系恶化时要求其女归还移民款,【这里延伸一个问题,这移民款不是应该老人身故后继承吗,老人要求不合理吗】
六,老人已经走了,留给我们更多的思考,是社会变了,中国的孝道文化变了
七,这个故事警示我们,养儿养女也不能防老,政府,法律都是靠不住的,有钱要掌握在自己手中
八,虽然相关工作人员辛苦了,但是相关问题并没有深入细致,要不然就是在和稀泥,到死几年都不露面的赡养人,跳水了也不现身的赡养人也正常,请问人世间,何处还能找一例,看完处理结果,我笑了,原来是我思想迂腐,到21世纪,世道以变,要习以为常,失望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