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方正园地下车位开发商有没有权力卖或租?
  • lyy0604
    2018-08-21 19:50
    60楼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 532228940
    2018-08-21 19:58
    61楼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 不了了之
    2018-08-21 20:11
    62楼
    突然来了这么多第一次发帖的一级网友,一来就涌进这个帖子,多谢赏光。你们在常德政府网上的第一次发言都给了本帖,受宠若惊啊。
  • lushumin888
    2018-08-21 20:16
    63楼
    开发商在地下车位钉桩加锁、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制止,对地下车库进行有效的管理是保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是限制你们这些不守规矩业主的错误和违法行为。开发商如果不进行有效管理,有你们这些不守规矩的业主方正园早乱套了,幸好开发商安排人手进行了管理,我们支持开发商对地下车库进行严格管理,维持好正常的秩序,保护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
  • lushumin888
    2018-08-21 20:23
    64楼
    不了了之:如果官方答复是开发商侵权,要退回卖车位的钱,你收不收那退回的钱呢?回到原帖
    我等着你退钱,你脑子进水了……
  • sgh12
    2018-08-21 20:37
    65楼
    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 dongbeiy
    2018-08-21 20:52
    66楼
    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所以说开发企业不管是短期租还是长期的使用权一次性买断都是合理合法的
  • huzai86
    2018-08-21 20:53
    67楼
    这种事法律法规很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放空法》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室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室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 13657367162
    2018-08-21 20:56
    68楼
    地下车位谁出资谁受益,国家政策解读清晰,纵观全国各地都是一位难求,常德方正园系人大团购房,个别业主不能因己私欲,乱用职权,如有符合全国通有制度,期待举证。
  • huzai86
    2018-08-21 21:00
    69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同样是业主,为了让大家不要盲目跟风,有必要站出来把这些条例发出来,请大家自行判断。以上条例真实有效并可以查证。
  • 不了了之
    2018-08-21 21:02
    70楼
    我只是问下官方,官方到现在都没有回答。你们这些第一次上论坛的,这么激动做什么呢?如果你们是业主,说不定还有钱退啊,你们要是演业主演得不像,是容易露陷的。本帖估计这次创纪录了,常德政府网论坛第一次迎来大规模童子水军,都是一级网友的第一次发帖哦。有没有网友曾经见过这么壮观的景象啊?
  • 行者乙
    2018-08-21 21:07
    71楼
    不了了之:突然来了这么多第一次发帖的一级网友,一来就涌进这个帖子,多谢赏光。你们在常德政府网上的第一次发言都给了本帖,受宠若惊啊。回到原帖
  • 举个例子
    2018-08-21 21:08
    72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 不了了之
    2018-08-21 21:09
    73楼
    lushumin888:我等着你退钱,你脑子进水了……回到原帖
    如果退给我钱了请你吃饭呢?
  • 举个例子
    2018-08-21 21:12
    74楼
    我老婆家人住在这小区,经常也遇到有人堵车库口,我们在其他城市买的房子,没听说可以无偿使用车位的,尤其现在车辆一年比一年多,经常都抢不到车位,停外面又怕抄牌,更不划算,只能是买个专属车位,好歹有保障。有些小区车位数量比住户数量少,车位停满后将来都不知道哪有地方停。
  • 脑洞大开
    2018-08-21 21:47
    75楼
    秋风一剑:暴露董主任的隐私哒。回到原帖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目前来说车位权属问题都是按此条例为依据!!!
  • xue
    2018-08-21 22:11
    76楼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 不了了之
    2018-08-21 22:13
    77楼
    lushumin888:我等着你退钱,你脑子进水了……回到原帖
    退钱了请你喝酒好不好?
  • 不了了之
    2018-08-21 22:48
    78楼
    lushumin888:楼主你没一点常识,现在所有的楼盘地下车位都属于人防工程,现在所有的楼盘的地下车库都是有偿使用。我是方正园的业主,开发商为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也做了很多的工作,大家有目共睹,我们也很清楚你的意图,你堵大门、你唯恐天下不乱……回到原帖
    你是哪一位?认识认识交个盆友怎么样?也许是邻居哦。你就先不要乱猜我是谁,别搞错了
  • 不了了之
    2018-08-21 22:55
    79楼
    lushumin888:当今社会就是有这样一些人,硬是想不出钱就白白停车,我问哈你我们花钱买车位的人情何以堪呢?方正园停车秩序就是你们这些人搞坏的,还在这里长篇大论,你最好回乡里老家去,停哪里都不要钱……回到原帖
    如果真是你开发商的东西,我也不敢抢是不是?也抢不来是不是?你急什么呢
  • 不了了之
    2018-08-21 23:07
    80楼
    安安4088:找你们法工委董主任请教去,他也是吃法律饭的,并且是权威。回到原帖
    看来吃法律饭很容易啊,有什么事往权威那一推就行了。法律饭给几位权威就够了,你们算不算白吃呢?
  • 安安4088
    2018-08-22 00:45
    81楼
    不了了之:看来吃法律饭很容易啊,有什么事往权威那一推就行了。法律饭给几位权威就够了,你们算不算白吃呢?回到原帖
    在论坛里,都是平等的网民,吃法律饭的网民有向你这位网民必须解答法律问题的义务吗?不向你解答就是白吃?阁下这逻辑,倒是很像吃霸王餐的逻辑啊。你想吃霸王餐,对不起,我没有提供的兴趣和义务。
    失陪了。
  • 牛屄扯蛋
    2018-08-22 08:29
    82楼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 欣欣向上
    2018-08-22 08:48
    83楼
    不了了之:如果官方答复是开发商侵权,要退回卖车位的钱,你收不收那退回的钱呢?回到原帖
    傻,开发商会退钱给你?全国各地都是车位可以出租出售,且有明文规定,你就等着吧,俺买个车位就是省心,免得天天无地方停车,为抢车位也是操碎了心。。。。。
  • 行者乙
    2018-08-22 09:56
    84楼
    安安4088:在论坛里,都是平等的网民,吃法律饭的网民有向你这位网民必须解答法律问题的义务吗?不向你解答就是白吃?阁下这逻辑,倒是很像吃霸王餐的逻辑啊。你想吃霸王餐,对不起,我没有提供的兴趣和义务。
    失陪了。
    回到原帖
    是你自己站出来充知识的,又没喊你来
  • 不了了之
    2018-08-22 10:27
    85楼
    牛屄扯蛋:晕死,按照你的说法,都让权威吃得完吗?大量的工作是微末干的。还是不要搞人身攻击,就事论事。有些发帖动不动怀疑人家身份,猜测是什么身份有必要吗,论坛应该容许不同的看法言论,观点不一致很正常。一些人在某些事、某些领域更有发言权,这是不争的事实。回到原帖
    有言在先,七不懂八不懂的靠边站,你没看到水军的架势?是伙什么人你猜不到?听说屁股决定脑袋,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
  • 不了了之
    2018-08-22 10:32
    86楼
    行者乙:是你自己站出来充知识的,又没喊你来回到原帖
    充知识,是没喊他来
  • xx_
    2018-08-22 10:44
    87楼
    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谁开发谁受益,法律明文规定,别人倒是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 安安4088
    2018-08-22 11:00
    88楼
    行者乙:是你自己站出来充知识的,又没喊你来回到原帖
    没喊你,你不也来了?开贴是干什么的?不就是让人来看和回的吗?开了贴,楼主没喊谁、谁就不能进来?未必开贴的楼主有指定谁进来的规矩和要求网友怎么回帖的特权?阁下这思维和逻辑异于常人,不能不叫人呸服啊。
  • 牛屄扯蛋
    2018-08-22 11:11
    89楼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