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楼#
发布于:2018-08-21 19:50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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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发布于:2018-08-21 19:58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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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发布于:2018-08-21 20:11
突然来了这么多第一次发帖的一级网友,一来就涌进这个帖子,多谢赏光。你们在常德政府网上的第一次发言都给了本帖,受宠若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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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发布于:2018-08-21 20:16
开发商在地下车位钉桩加锁、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制止,对地下车库进行有效的管理是保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是限制你们这些不守规矩业主的错误和违法行为。开发商如果不进行有效管理,有你们这些不守规矩的业主方正园早乱套了,幸好开发商安排人手进行了管理,我们支持开发商对地下车库进行严格管理,维持好正常的秩序,保护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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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楼#
发布于:2018-08-2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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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楼#
发布于:2018-08-21 20:37
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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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楼#
发布于:2018-08-21 20:52
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所以说开发企业不管是短期租还是长期的使用权一次性买断都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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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楼#
发布于:2018-08-21 20:53
这种事法律法规很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放空法》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湖南省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室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室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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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发布于:2018-08-21 20:56
地下车位谁出资谁受益,国家政策解读清晰,纵观全国各地都是一位难求,常德方正园系人大团购房,个别业主不能因己私欲,乱用职权,如有符合全国通有制度,期待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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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发布于:2018-08-21 2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同样是业主,为了让大家不要盲目跟风,有必要站出来把这些条例发出来,请大家自行判断。以上条例真实有效并可以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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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发布于:2018-08-21 21:02
我只是问下官方,官方到现在都没有回答。你们这些第一次上论坛的,这么激动做什么呢?如果你们是业主,说不定还有钱退啊,你们要是演业主演得不像,是容易露陷的。本帖估计这次创纪录了,常德政府网论坛第一次迎来大规模童子水军,都是一级网友的第一次发帖哦。有没有网友曾经见过这么壮观的景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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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楼#
发布于:2018-08-21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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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楼#
发布于:2018-08-21 2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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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楼#
发布于:2018-08-21 21:12
我老婆家人住在这小区,经常也遇到有人堵车库口,我们在其他城市买的房子,没听说可以无偿使用车位的,尤其现在车辆一年比一年多,经常都抢不到车位,停外面又怕抄牌,更不划算,只能是买个专属车位,好歹有保障。有些小区车位数量比住户数量少,车位停满后将来都不知道哪有地方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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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
发布于:2018-08-2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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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楼#
发布于:2018-08-21 22:11
微律师查询了常德市的相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小区内地面露天停车位和架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归开发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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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楼#
发布于:2018-08-21 22:48
lushumin888:楼主你没一点常识,现在所有的楼盘地下车位都属于人防工程,现在所有的楼盘的地下车库都是有偿使用。我是方正园的业主,开发商为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也做了很多的工作,大家有目共睹,我们也很清楚你的意图,你堵大门、你唯恐天下不乱……回到原帖你是哪一位?认识认识交个盆友怎么样?也许是邻居哦。你就先不要乱猜我是谁,别搞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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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楼#
发布于:2018-08-21 22:55
lushumin888:当今社会就是有这样一些人,硬是想不出钱就白白停车,我问哈你我们花钱买车位的人情何以堪呢?方正园停车秩序就是你们这些人搞坏的,还在这里长篇大论,你最好回乡里老家去,停哪里都不要钱……回到原帖如果真是你开发商的东西,我也不敢抢是不是?也抢不来是不是?你急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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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楼#
发布于:2018-08-21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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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
发布于:2018-08-22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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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楼#
发布于:2018-08-2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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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楼#
发布于:2018-08-2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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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楼#
发布于:2018-08-22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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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楼#
发布于:2018-08-2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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