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帽遮颜:安安大咖终于露面了!关于“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您不发个言?回到原帖
破帽遮颜:别泼人冷水嘛,还是要鼓励为主……回到原帖
行者乙:结果你可以想象得到。是否需要起诉另当别论回到原帖
行者乙:商铺有独立的产权,买商铺的也是业主,独占和共有的区别,你不至于不清楚吧?回到原帖
仗剑: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国家法律这一块相当模糊,当初我买小区车位详细咨询了人防、国土和房管,三方都涉及权力,但是三方都没的权力管,都没有上层支持,稀里糊涂一本账,法律也没跟上,国家也没想到短短几年车辆爆炸式增长回到原帖
安安4088:这么说吧,方正园是什么小区?可以说里面住着常德市最高的法学权威,要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能够免费得到地下停车位,你以为他们不想?为什么他们不出声、不去要?回到原帖
安安4088:结果不用想象,很明了,没戏。除非你能立法。回到原帖
安安4088:地下车库、商铺的建设费用都是计入了项目建设开发成本的,要是你觉得计入了建设开发成本的东西就应该是业主共有的话,商铺是不是也该共有?还喜大普奔,喜早了也奔早了。用网络用语来说,然并卵。回到原帖
堵车大神123:当时那条法规就不对 应该是商业单独开发的地下车库 或者纯商业楼盘的地下车库 可以单独分开 住宅的地下车库必须归业主所有 只不过开发商路子深 多赚一道钱回到原帖
大雷小雷:我也还是希望楼主走出一条新路,但据我了解··很难····回到原帖
magicqcf:关键点是有没有计入公摊,如果计入公摊,那就属于业主共有。但有一点要清楚,即使属于业主共有,停车费用还是要出的,出多少的问题了。回到原帖
仗剑:对的,现在根本就没的法律支持,都是模棱两可,这块利益太大,牵一发动全身,哎回到原帖
牛屄扯蛋:好久不见了,言欢言欢。回到原帖
行者乙:等时间之轮碾过,看被打脸的会不会还是你回到原帖
德伯:这是个有价值的贴子,如果真的赢了,我敢说全国有名!但是正如安安所说,拿到法院判决书才算!回到原帖
行者乙:你可以准备好鼓掌,随时欢迎你捧场回到原帖
安安4088:等多久?给个时间看看?可不要说是一百年、一万年。回到原帖
行者乙:离最后的成功还有一段距离回到原帖
江二毛:我还要买房买到方正园来回到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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