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号110:就是因为已侵占药品主体市场一部门货架,才以此【益掌通】为例来提醒我们的监管部门——该作为了。回到原帖
同意,很多消费者不懂,或者没注意的情况下,光听了推荐就买了,实际效果真不好说。建议找卫生部门,我刚刚百度了下,找到了那个文.
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决定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一、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产品,均为非药品冒充药品,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
(二)对标示为消毒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交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