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8-08-22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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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布于:2018-08-22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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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8-08-2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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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8-08-22 16:35
问号110:就是因为已侵占药品主体市场一部门货架,才以此【益掌通】为例来提醒我们的监管部门——该作为了。回到原帖同意,很多消费者不懂,或者没注意的情况下,光听了推荐就买了,实际效果真不好说。建议找卫生部门,我刚刚百度了下,找到了那个文. 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决定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一、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产品,均为非药品冒充药品,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 (二)对标示为消毒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交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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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18-08-2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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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18-08-22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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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18-08-22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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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8-2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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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布于:2018-08-2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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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18-08-23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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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布于:2018-08-24 11:21
问号110网友;
您好!根据现行有关法律和市委、市政府对我局工作职责的界定,我局仅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消字号产品不属于我局监管范围,其夸大宣传和疗效的行为应由其他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331投诉举报中心 2018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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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布于:2018-08-2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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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布于:2018-08-24 11:56
这位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委已受理,并已移交给相关科室处理,处理结果会第一时间在此贴公布,请关注。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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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布于:2018-08-24 14:46
顶一下。心存善念、善言善行,根据自身情况,饮食起居合理,适度锻炼,可以少生病。不要盲目相信“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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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布于:2018-08-28 09:12
这位网友您好:
我委在受理您的投诉之后,立即委派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对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1、网友发帖内容显示:批准文号(粤)卫消证字(2017)第8003号,华北制药商品名“益掌通”的产品,因其在互联网销售,无法现场核实产品,从文号判断疑为消毒产品,根据消毒产品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消毒产品出厂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应经过严格的审查,不会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2、网友投诉互联网销售该产品宣传内容有夸大宣传和对疾病治疗效果,应为促销的虚假广告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专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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