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05-15 11:05
为深刻汲取江苏南京“2·23”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2]60号)等文件要求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区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及现场隐患排查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及现场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更好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工作,区安委办联系我中心,要求我中心推荐几个物业管理条件较好、有充电设施建设需求的小区进行试点建设工作,建设好后将作为样板向全区推广。接到区安委办的通知后,我中心向广大物业公司征求意愿,最后在报名的物管小区中筛选了滨湖新天地等五家硬件条件较好、建设意愿强烈的小区作为试点小区上报区安委办。
武陵区物管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