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中业物业公司滨湖新天地物业管理处物业和业委会在进行室外充电桩选址规划时,未逐户取得五栋业主的同意,在北面坪地上违规集中密集规划修建40个充电桩,直接确定了规划图并已动工修建,小区规划80个充电桩,小区总共8栋楼平均分配10个,现在五栋前坪已修建20个集中充电装置,物业在其它楼栋反对的情况下拆除了其它楼栋的室外充电桩,并把这些充电桩一起规划在5栋前后,给滨湖新天地五栋业主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引发我们的强烈反对。
我们反对的原因是五栋周围人员密集,离充电桩1米范围内有天然气主管道3根,几米开外还有一所幼儿园,充电桩与5栋和4栋的距离都在20米内,场地中央还有一个大型变电站,一旦失火,五栋全体将无处可逃!充电桩这样不合理建设违背了国家安全管理规范,对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五栋现有业主138户,我们的业主代表在2024年4月份就已经给物业主任、武陵区龙港巷社区、常德市住建局、常德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提交了《关于请求取消滨湖新天地小区五栋背面坪地密集修建充电桩的联名诉求》,此诉求有5栋业主近100户业主的签名,施工方在业主提出强烈反对和业委会发出停工通知后,于2024年4月份暂时停止了的强行施工,但是并未拆除充电桩亭。在2025年5月13日,武陵区中业物业公司滨湖新天地物业管理处又重新要充电桩施工方在靠近变电站和小区地下停车场唯一出后处重新施工,无视五栋业主诉求,并未安全、科学、合理的重新规划小区室外充电桩,而是用粗暴、强硬的方式侵害5栋业主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恳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我们强烈要求取消五栋北面坪地上的充电桩,重新规划小区充电桩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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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5-05-15 10:42
帖内置顶 – – 2025-05-15 11:05
为深刻汲取江苏南京“2·23”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2]60号)等文件要求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区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及现场隐患排查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及现场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更好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工作,区安委办联系我中心,要求我中心推荐几个物业管理条件较好、有充电设施建设需求的小区进行试点建设工作,建设好后将作为样板向全区推广。接到区安委办的通知后,我中心向广大物业公司征求意愿,最后在报名的物管小区中筛选了滨湖新天地等五家硬件条件较好、建设意愿强烈的小区作为试点小区上报区安委办。
武陵区物管处 2025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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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5-05-15 10:44
帖内置顶 – – 2025-05-15 11:04
关于滨湖新天地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相关问题的回复
滨湖新天地小区5栋居民: 针对您所反映的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涉及安全问题,2025年5月14日下午,白马湖街道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已派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充电端口建设调整情况 经核查,业主反映的40个充电端口,目前已拆除20个。物业计划启用其中10个端口(非同时满负荷运行),现已停止施工,后续将根据实际需求及安全评估优化建设方案。 二、与天然气管道距离问题 关于“充电场所距离天然气管道1米”的担忧,经现场实测,充电区域与地下预埋天然气管道的直线距离为10米,符合《城市燃气设施管理规定》中“与燃气管道水平净距不小于5米”的安全标准。 三、与幼儿园间距问题 针对“距离幼儿园过近”的问题,实测充电区域距幼儿园围墙2.4米,墙高3.3米,距幼儿园教学楼主体约30米。其中,围墙作为幼儿园与外部区域的物理隔离设施,充电区域与围墙的间距已形成有效缓冲;距教学楼主体距离达30米,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1. 要求物业单位在启用10个充电端口前,完成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公示,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2. 执法大队将联合社区、消防部门持续跟进该区域建设,定期检查充电设施使用情况,杜绝超规划施工或违规运营; 安全无小事,感谢您对小区公共事务的关注与监督。我们将始终以居民权益为首要考量,依法依规推进相关工作,保障小区安全有序。 武陵区人民政府白马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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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5-05-14 07:42
建议从楼上向下拍点照片,直接体现充电桩与房屋距离情况,附近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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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5-05-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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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5-05-15 10:42
为深刻汲取江苏南京“2·23”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2]60号)等文件要求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区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及现场隐患排查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及现场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更好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工作,区安委办联系我中心,要求我中心推荐几个物业管理条件较好、有充电设施建设需求的小区进行试点建设工作,建设好后将作为样板向全区推广。接到区安委办的通知后,我中心向广大物业公司征求意愿,最后在报名的物管小区中筛选了滨湖新天地等五家硬件条件较好、建设意愿强烈的小区作为试点小区上报区安委办。
武陵区物管处 2025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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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5-05-15 10:44
关于滨湖新天地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相关问题的回复
滨湖新天地小区5栋居民: 针对您所反映的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涉及安全问题,2025年5月14日下午,白马湖街道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已派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充电端口建设调整情况 经核查,业主反映的40个充电端口,目前已拆除20个。物业计划启用其中10个端口(非同时满负荷运行),现已停止施工,后续将根据实际需求及安全评估优化建设方案。 二、与天然气管道距离问题 关于“充电场所距离天然气管道1米”的担忧,经现场实测,充电区域与地下预埋天然气管道的直线距离为10米,符合《城市燃气设施管理规定》中“与燃气管道水平净距不小于5米”的安全标准。 三、与幼儿园间距问题 针对“距离幼儿园过近”的问题,实测充电区域距幼儿园围墙2.4米,墙高3.3米,距幼儿园教学楼主体约30米。其中,围墙作为幼儿园与外部区域的物理隔离设施,充电区域与围墙的间距已形成有效缓冲;距教学楼主体距离达30米,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1. 要求物业单位在启用10个充电端口前,完成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公示,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2. 执法大队将联合社区、消防部门持续跟进该区域建设,定期检查充电设施使用情况,杜绝超规划施工或违规运营; 安全无小事,感谢您对小区公共事务的关注与监督。我们将始终以居民权益为首要考量,依法依规推进相关工作,保障小区安全有序。 武陵区人民政府白马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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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5-05-1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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