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梅成,男,生于1961年8月,家住鼎城区灌溪镇铁山村12组,高春枝,女,生于1963年5月,他们于1986年3月结婚,均系初婚,婚后于1986年12月生于一个男孩,叫朱俊(于1990年2月意外死亡);1988年9月生育一个女孩,叫朱萍,不符合湘政发【1984】42号关于生育二孩的文件,所以第二个孩子是政策外、系违法生育。
根据《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湘卫家庭发〔2017〕2号)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是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的对象,凡有违法生育二孩的对象,不符合现行的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不能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符合生育政策的条件很多种,因人而异,如果有觉得其他人不符合政策已享受的,可以拨打7376110举报。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