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7-15 11:09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金城2008小区广场停车收费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该小区天天象上前面的停车场属于小区建筑红线图内规划的商业区停车场。在天天象上商业入驻以前该处一直未建停车场,也未实施停车收费。随着商业活动的发展,该处停车杂乱影响了道路交通的正常通行。为调节该处车流,确保商户和消费者停车出行方便,车位高使用率,该小区所在的金泉物业公司于2021年开始向交警、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备申请修建停车场,规范停车行为。经过几个月试运行后,于7月中旬开始面向社会实施停车收费;
二、 根据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第十条规定:“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该项收费项目不在政府管定价范围,属于市场价格行为,由开发商或者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根据停车场修建管理成本及市场需求自行定价;
三、第二十二条“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者应当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没有按规定公示的,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
若您发现有其它违规收费行为,欢迎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