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7-05 11:08
网友:
您好,在“闻湘月”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因您在发贴过程中未提供完整的内容及具体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20号令《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提供: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请您拨打12315电话进行登记相关信息或者直接带上相关证据材料来我局投诉,便于我们处理和回复。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